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缚的灵(2)

发布于:2015-12-22 14:41  ┊ 阅读  ┊  人参与  ┊ 文 / 西门

  (二)永以为好也

  次日早晨,千末坐在门口石阶上,清理自己两个大行李箱里的物品,一件一件地安放到屋内。屋内姜戎刚睁开惺忪睡眼,迷迷糊糊地记起了自己在哪里以及昨天发生的事,披头散发地走出了房间,正好与抱着画板大步流星的千末撞了个满怀,姜戎有点晕。

  “醒了啊?桌上有早餐。”千末精力充沛的样子,语气好兴奋。

  姜戎嗯了一声就打着哈欠转进洗漱间,她要用凉水洗过脸才会完全清醒。

  “你的东西什么时候搬过来的?”姜戎洗漱完换好衣服便去看千末需不需要帮忙。

  “你头发都没梳呀?吃早餐了吗?哦!这些呢是今天早上一个朋友送过来的,早餐也是他带过来的!”

  千末在姜戎手心里放了一块小石头,五颜六色的,形状不规则又似乎有某种规则,手感光滑,清清凉凉的。

  “好漂亮的小石头!”

  “你听说过关于这种七彩石的传说吗?”

  “什么传说?”姜戎在石阶上坐了下来,洗耳恭听。

  千末转悠了会脑袋,踱来踱去着步子,说书先生的口气。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一心只读圣贤书,日日寒窗苦读只求考取功名好为国效力的穷苦书生,他心地善良,一日,他救了一只受伤的小鸟,哪知那只小鸟通人语,说想要再请求书生帮个忙。后来,小鸟衔来一颗透明的石子,叮嘱那书生要在每日有朝霞的日子,在室外放一盆清水,将石子置于清水中,好吸收天地霞光与灵气,再靠正午的阳光祛除石子的混沌之气,晚霞则用以温润石子的燥气,晚霞过后便可放回室内。”

  “书生照着小鸟的话,每一个有朝霞的日子都不怠慢,渐渐地,那颗透明的石头一天天地增添些色泽。谁知在第七七四十九个日子的夜晚,那颗石头竟幻化成一个着七彩霓裳裙的仙女,书生看见她后便爱上了她。可仙女并非凡尘之人,若见了除书生外的其他人就会消失不见,书生知晓后,从此摒弃功名利禄,与仙女隐居山林,过着男耕女织的幸福生活......”

  “......那小鸟呢?”

  “小鸟?小鸟当然还是小鸟啊!它是报恩!”

  “你瞎编的吧!”姜戎站起身直直地盯着千末。

  “哈哈,瞎编又怎么样!”

  姜戎撇了撇嘴说:“我看呀,那书生是觊觎仙女的美色!”

  千末得意了:“我有说那仙女是美的吗?我现在就补充一下,我说,那仙女是丑的。”

  姜戎翻了翻白眼。

  她思忖着,这种七彩石虽说世上难得,却也并非没有。但得来色泽这么匀称艳丽、触感如此饱满莹润的确是不易,举起这块小石子眯起眼睛以天空做背景看过去,分明是天上的彩虹嘛!

  当日,姜戎用玻璃杯盛了清水养着这颗石子在房间的窗台上,没想到,晚上就梦见一位着七彩霓裳裙的姑娘,而那姑娘的面容竟是千念!千念一个人在她家屋后的山坡草坪上奔跑翻滚,笑声如银铃般清脆,跨着步子,像翩翩起舞的蝴蝶,口中喊着:“戎儿,戎儿,过来呀!”姜戎笑了,笑着笑着却不合时宜地醒了。

  此后,没几日还给它换水。她无聊的时候对着它发呆、说话。它,一颗石子,因着一个人心血来潮的玩笑,又因着另一个人睹物思人的念想,倒也鲜活起来了。

  很多时候并非是事物本身的特别,只因它与心里重要的东西存在某种联系,自己看来也就不一样了。世上新奇的事物不在少数,却也并非对任何一个人存在意义。

  千末与姜戎从此同住一个屋檐下,谁也没因对方活在靠近自己个人空间的地方而不自在,两人像是拥有了多年共同生活的默契,恰到好处地把对方成为自己不可或缺的习惯,又完整保留着自己的个人空间。

  一起散步,在清晨慵懒地呼吸着新鲜空气,去市场购买新鲜的食材。

  “你以后出门最好带个面具。”

  “怎么?”

  “你看这些个大婶大妈老奶奶小姑娘看你那眼神,还有啊!菜市场的老板都被你俘获了!”

  “那你有没有注意那些个大爷大叔小伙子看你的眼神,菜市场的老板明明都是在跟你攀谈,戴面具更显眼的,况且我本来就很低调!”

  姜戎站定,拉住千末的手臂,严肃地看着他认真讲:“你错了,大爷大叔小伙子看的也是你,菜市场老板跟我聊的也都是你!你究竟什么变的,今天我得买个照妖镜!”

  在家一起学习烹饪,尝试做各种各样的食物。姜戎喜欢吃面包糕点,两人起初上手做的时候常弄得满头白粉,这个笑那个变成个小丑。烹饪的时候会很吵,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好不容易有个投机的聊天对象,话匣子大开,好像总有聊不完的话题。从诸子百家说到各国风俗政治,从宗教信仰说到宇宙星辰世界未解之谜,从莎士比亚的戏剧说到电影里那个演员哭戏真难看......

  一起下棋,棋品如人品。千末棋艺精湛,沉稳布局;姜戎只擅防守,疏于进攻。千末坚毅果敢,运筹帷幄;姜戎瞻前顾后,犹豫不决。两人都很认真,姜戎在仔细思考如何应对,千末在耐心指引尽心疏导姜戎。

  一起听着CD发呆,爵士摇滚乡村民谣舞曲新世纪都听,没有音乐的人生是没有希望的。

  一起吹着风谈心、喝点小酒看星星。

  “不知道念儿去哪里了!如果念儿和我们一起在这里就好了!”

  “嗯!”

  “我最近会梦见她!以前从没有的!”

  “梦里的她一定是笑着的吧?”

  “是啊!我从没见她哭过。你和念儿是胞生兄妹,你妈妈却只带走了你,她从小就只有奶奶,但是她从来没有怨过谁,而且常跟我说起你。”

  “嗯!她自己也不愿走,去了那里不见得会快乐,她和奶奶一起生活其实挺好的!”

  “欸?所以,其实你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并不开心,为什么?”

  “噢!念儿说起我什么了?”

  “你在转移话题。”

  “哈哈!”

  “她没说什么,就是时常讲她有一个哥哥,她有你小时候的照片,经常看的,也给我看。”

  “怎么样?我小时候可爱吗?”

  “一点都不可爱!都没笑过!”

  “那也长得帅!”

  姜戎翻了翻白眼。

  还有一起看影碟,姜戎更喜欢看喜剧,那种能让人笑得酣畅淋漓的。生命已经足够无聊痛苦,何不来点有趣的呢?姜戎傻笑憨笑捧腹大笑的时候,千末只呆呆地望着她,有那么搞笑么......如果看的影剧有些深意,姜戎就需要绝对的安静。看书也是这样,只要一专注投入了情感,被打扰她会受不了,好像心里骤然空落落的什么也没有,肺都要被气炸了。并且看完还需要时间回味,或者就那样呆着冥想或者写下来,等回味的时间过去了,才愿与人交流。

  认真做什么事的时候,是不愿让人知道、打扰的。这点与千末臭味相投,千末最专注的时候便是画画。

  千末画画之前会仔细准备好绘画用具,就绪后握着画笔,对着画纸,冥想几分钟,完全放空自己,陡然另一种眼神,眼睛里只有画纸,神情专注,表情严肃,一气呵成。他画的通常不是此刻眼前看到的,画的像是他记忆中的某些场景,有些或许就是他凭空想象出来的。

  千末画画的时候,姜戎从不敢打扰,她只安静地做着自己的事,偶尔也会凑过去偷窥一眼。有时千末忘记了时间,姜戎不想闹出太大动静,就随便吃点东西,或者练会儿毛笔字等他画完或是想起吃饭,她从不害怕等人。

  千末白天的画作完成后都会问问姜戎喜不喜欢,听听她的感觉。可他晚上亮着灯在他自己房间里作的画姜戎连影子都没见着,明明有一次偶然偷窥到他是在画画没错。

  “如果流逝的不是时间,那会是什么呢?”姜戎掐着时间,等着五分钟后取出布丁,靠在墙上,慵懒地说话。

  “或许是生命。”千末正在试炖的汤的咸淡,姜戎胃不好,想给她养养胃。

  “所以可以说是生命的流逝带给我们时间流逝的感觉?春夏秋冬,草木枯荣,年复一年,生老病死,如果没有时间的观念,生命还是在流逝。”

  “嗯!比如说屋后梧桐树的叶子都黄了!”

  “是啊,或许是因为叶子都黄了,所以才深秋了!”

  一季都快过去了。

  没有人来过这里易物,连路过的都很少。

  傍晚时分,姜戎在屋后捡拾飘落的梧桐叶。以前,姜戎老家旁也有梧桐树,站在屋顶上能触到树干与树叶。秋天的时候,都会与千念一起捡拾一些金黄的梧桐叶,然后在上面写字,写下小心事、小烦恼,再让它们随着河水飘走,这样,好像那些琐事也飘走了,心也澄明起来。已经好久没这样做过了,所以心事才会积压地越来越多,始终散不开吧!

  姜戎捧着些梧桐叶准备进屋去,发现一个女孩正在门外徘徊,环顾着观察四周,时而又瞅瞅屋内,踟蹰不前的样子。走近她,看见她穿着中校的校服,是一名高中生。

  “请问有什么事吗?”姜戎尽可能温婉礼貌地询问。

  女孩微微一惊,侧过头来。好干净的姑娘,皮肤白皙,眼睛明澈,眉如墨画,婴儿肥的脸庞,加上玲珑小巧的鼻子,甚是可爱。有一头清清爽爽的短发,凉薄的嘴角似笑非笑的样子,又为女孩添了一股坚毅刚强之气。

  “不好意思!请问这里可以进去吗?”

  姜戎笑得欢快起来,“门是开着的,怎么不可以进去。”顺势轻轻托着女孩子的手臂,“来!欢迎光临!”

  女孩进了屋内,站在门口处环视了一周,眼神都欣喜起来,“好棒的地方!”

  “是啊,你可以经常过来,这里挺安静的!”

  千末听见声音,放下手中的书也看过来。

  姜戎轻快地小跑到千末身边,一只手扶着他坐的藤椅,另一只手摇晃着他的肩膀,随后又指向帘外,语气兴奋:“你看你看,这算是我们的第一位客人!”

  千末宠溺似的笑了,调侃的语气,“那你还不去好好招待!”

  姜戎应着,把手中的梧桐叶交到千末手上,又轻快地跑到那位女孩子身边。千末则捧着梧桐叶悠悠地上楼了。

  “额,你可以随便看看,如果看到什么喜欢的,你可以用自己的东西来做交换,也可以就在这里看看书写写字什么的!看你还是学生,你也可以来这里做功课,你叫什么名字呢?”姜戎轻轻拉着女孩坐在藤椅上,自己则坐刚刚千末坐过的那把。

  “我叫兰陵,呃,兰陵王的兰陵!”

  “哇,好名字!我是姜戎,刚刚那位叫姜千末。”

  两人浅浅地聊了会。原来兰陵就是附近一所中学的高三学生,星期天休息,她想一个人散散心,沿着石子路就走到这来了。天色有些暗了,兰陵便说今天先回去,问以后的星期天可不可以再过来这里。姜戎热切地表示请一定再来,可以早些过来,中午在这边一起吃饭。送客到门外,进屋时千末正下楼来了。

  “你看起来很喜欢她嘛!”

  “有的人只需看一眼就喜欢了。”

  “这么主动热情!”

  “嗯!很少有人让我这么主动热情的!我挺喜欢她的,她眼里有些沉郁落寞,恰到好处的友善,讲礼貌,显得好像不愿与人太亲近,有一种洁癖似的干净。所以我必须主动点、热情点,不然就冷场了嘛!”

  “你这是在形容你自己吗?”

  “喂!没有吧!对了!她说下次还会来哦!”

  姜戎想起今天兰陵在这里坐了这么会,连水都没给人家倒。于是走到净水机旁,打开取饮用水水槽下面的抽屉,入眼便是五六只形态各异的玻璃杯,都是这些天和千末一起逛商场的时候看中的。姜戎素来喜欢玻璃杯,美,干净透明,却又易碎,看见喜欢的便爱不释手。姜戎拿出一只刻了几朵细碎小青花的杯子,澄澈极简的感觉,洗净擦干,想着下次就用这只杯子给她倒水。姜戎和千末用的杯子都是无任何花纹的普通玻璃杯,只是把手设计的有些不同,常常用混了也不自知,也没去介意。

  又过了几个月,冬日的气息渐浓,兰陵会带着她的功课在每个周日上午过来,中午三人一起协作着准备午餐,下午都会做些糕点让赶回去晚自习的兰陵带走。都是性格相近的人,兰陵也不似起初那么局促尴尬,对这个环境也熟悉了,与姜戎千末也都熟稔了,整个人活泼开朗了许多,相处起来也更加轻松愉快。

  兰陵不来的时候千末和姜戎两个人还是照样过着日子。买了两辆单车,成了骑友,有时早上骑着出去,伴着黄昏才回来。两人喜欢在僻静些的小道上穿梭,这个城市古迹多,古树多,到处都是风景,一路上任风在耳畔呼吸,时而停下来休息,互相相视一笑,像是在相伴着亡命天涯。还好不用亡命天涯,两人还有家,累了便回去安息。也常散步到公园的榕树下,一起坐着聊天,姜戎给千末讲千念和许多家乡的故事。仍然隔几天便给窗台的七彩石换水,千念总伴着漫天的繁星时而出现在姜戎的梦里,梦里的场景不停变换着却也都是曾一起嬉戏过的地方,姜戎总感觉她像是真的存在着。

  千末的画作画完后都托给他一个朋友,卖出去好几幅,还有一幅被拿去参加一个比赛获了金奖。

  从此爱上了更小的人间,真希望日子没有尽头。有时候有那么多想去做的事,有时候什么都不做,就那样呆着看日头从东边落到西边。这些悠闲无烦恼、满足不孤单的日子不知是偷来的还是挣来的,而之前那么些年那样辛苦地忙碌、不停地追寻,对现在的他们来说像是完全失去了意义!

  一日,姜戎看书觉得累了就顺势枕着千末的腿躺在沙发上,千末没去在意,继续闭目养神。

  “千末,你说,活着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怎么?你不想活了?”

  “我说正经的,我是说我们总要有让自己为之着迷的东西。”

  “那你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千末睁开眼,顺手把玩着姜戎的头发。

  “我也不知道,好像,一觉得自己找到了,就又变了。”

  “不是说有梦想什么的,去努力实现,就是生命的意义了吗?”

  “嗯,说起梦想啊,很小的时候,想着长大后一定要努力工作让爸妈过上富足快乐的日子,想成为军人、科学家什么的;懂事了,知道世界那么大,自我实现意识也强了,我就想以后一定要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实现梦想,尽管那时候并不知道自己究竟要成为什么,也不知道梦想究竟意味着什么,只觉得想要在这个大大的世界里闯荡一番;后来......”

  姜戎想起了不愿想起、并且许久未曾提及的事情。骤然心里像被施加了千斤重担压抑地无法承受,又像是落入了漆黑的无底洞茫然无助。果然,有些事情发生了,是永远无法释怀了的。感受到了千末在头上轻轻缓缓的抚摸,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再呼出来。跳过那个后来,平静地说之后的事,像是在说别人的事。

  “大学毕业后便去当一名记者,完成工作后,再尽我所能地去报导孤儿院里生活困苦的孤儿,想让更多人关注他们。他们的生活情景和心里的悲伤真的只有他们自己能体会到,旁人是无法想象或感同身受的。可孩子又是无辜的,他们来到这个世界上有权力像其他孩子一样吃饱穿暖,好好学习,获得关爱。我那时候觉得这成了我活着的意义,每天都抱着信念投入工作,可是我还什么都没做到,就被革职,腐败势力比我想象的可怕。”

  “为了生存,在一家企业公司上班。对于新鲜的事物我总是好奇、怀有激情,我想或许我要成为一名女强人呢!过分热情地工作,却在某一个加班的晚上突然觉得这样好没意思,就辞职了。”

  “在来这里之前,我刚辞掉一份咖啡店的工作,那家咖啡店的咖啡味道的确不错。他们说是在用灵魂制作咖啡,享受每一颗咖啡豆的生命,用心等待每一杯咖啡冲泡的慢时光,你说,哪有那么泛滥的灵魂?还说在这里体会的是生活而不是在生存,追逐的是心中最纯净的美好与细腻等等。反正我刚开始是被洗脑了,可我看到的是老板只是在想方设法吸引顾客;咖啡师冲泡咖啡只是在完成一杯又一杯任务;员工累得不行除了工作就是睡觉;顾客是上帝,可同事之间没有起码的体谅与关心。”

  “越来越觉得越繁华就越腐朽,很多人的工作只是在充当老板的劳动力和赚钱的工具。我本来打算去山区当一名老师的,又有多么幸运来到了这里,又遇见了你,多想就这样活着,或许我眼下活着的意义就是根本不需要一点意义,真希望可以一直,就这样,很好!”

  姜戎顿了顿,仰起脸看向千末。

  “那你呢?”

  千末反应过来,笑着说:“你不是说我不是人吗?我活着不就是为了祸害苍生嘛?”故意捏疼了姜戎的脸。

  姜戎叫嚷着要回击,插着腰,架起准备战斗的势子,带了些怒气红着脸说:“对啊!你个妖精,活着就是为了祸害苍生吧!”

  “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的样子真像一只发狂的母鸡!”

  “喂!你!”

  两人追着打闹起来。

  而千末心里,好想把姜戎拥入怀中,对她说:“其实你知道吗?或许你,就是我活着的意义!”

  

责任编辑:古岩 作者文集 作者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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