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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道德下的安乐死

发布于:2014-05-19 05:57  ┊ 阅读  ┊  人参与  ┊ 文 / 织梦的男孩

  祖父的生命终于走到了尽头。

  祖父年轻时为了支撑一大家的生计,累坏了身体。到老时身子骨就不行了,近几年更是患了不治之症,家里人为了让他安心,隐瞒了他的病情。后来还是被祖父知道了,但他很平静地面对,只要求在病危时进行安乐死。但后辈谁都不敢这样做,安乐死在中国不仅不合法,而且还不被社会伦理道德所允许。最后祖父只能躺在床上痛苦挣扎几天后,于昨晚“寿终正寝”,享年81岁。

  看着祖父在床上受折磨的样子,我心情复杂地问过我父亲,为什么不遵循祖父的心愿,实行安乐死来减少他的痛苦呢?父亲只对我说安乐死是不被法律允许的。的确,在我国安乐死还不被允许,记得新闻报道过四川一孝子因病重的母亲苦苦哀求,用农药结束母亲的生命,最后被相关部门抓获而震惊四川。这样看来,在中国安乐死还没被合法化。但是,在西方一些国家却已经为安乐死的合法化做出了法律保障,例如荷兰是第一个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规定12岁以上的绝症患者如需采取“安乐死”措施,必须征得家长、医生等多方的同意。此外还有美国一名女医生为4名绝症病人实施安乐死被判无罪等证明了安乐死的合法性。那么,究竟应不应该为绝症患者提供“安乐死”?在中国是否将安乐死合法化呢?

  在我看来,对病危患者实行“安乐死”是有积极作用的,应该受到法律的认可。以绝症患者为例,与其让他们在病床上痛苦地挣扎,不如让他们有尊严地死去。这样做不仅可以减少他们的痛苦,而且可以减少一些贫困家庭的负担,让社会的资源得到更好的使用。当然,实施“安乐死”应当得到病人和家属的一致同意,再加上医生的诊断证明,才能确保“安乐死”的合法性与不被滥用。

  在中国是否将安乐死合法化是一个舆论热点,因为这与传统的孝道相违背。因为父母或其他亲属的安乐死要求,会被大多数子女或晚辈误以为是处死的请求,难以被接受,一旦同意“安乐死”即会获得“不孝”的外在道德评价。但这种“孝道”在我看来不过是为自己博个好名声。就像是父母生前不孝顺,在他们死后却风光大葬,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孝顺”。须知行孝应当在父母生前,而不是在他们死后的坟墓是多么的华丽。同理,不是让父母在病床上挣扎就是“行孝”,而“安乐死”就是不孝,尽孝应该在日常的生活琐事中。因此,将“安乐死”合法化是有必要的。

  这只是我个人对“安乐死”的看法,如果你不认可,请说说你对“安乐死”的看法。

  

责任编辑:池墨 作者文集 作者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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