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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天下父母心

发布于:2016-05-18 07:27  ┊ 阅读  ┊  人参与  ┊ 文 / 走过人间千百回

  这一对,相爱,男方家庭远远优越于女方,为求门当户对,父母不允许接纳,一个出身家境不好的媳妇;这一对,相爱,双方家庭相距太远,女方家庭坚决反对……

  大家都爱得太累了,在经过无数次的努力始终于事无补,丝毫不能改变僵局的时候,最终决定放手。

  谁的眼泪在飞?深深相爱,却因种种现实的无奈和残酷不能走在一起的人们的眼泪永远都是流淌不完的小溪水……

  在身边,随处可见因家庭原因彼此相爱却又最终分离的恋人。让人忍不住想到底是我们要结婚,还是家人要结婚?是我们要娶嫁,还是父母要娶嫁?!

  没错,父母的出发点,永远是为子女好,希望儿女过得幸福快乐,但婚姻大事,毕竟是两个人的生活,又不是你和他爱人生活,过日子,重要的是他们合适就好。父母的一些见解和看法,充其量只能起一种参考和借鉴作用,不可能也不应该或者说也没这个资格和权利,替他们作出最终决定。何况怎么才叫幸福?就一种感觉,儿女自己觉得好就是好,儿女觉得不好,就算在外人看来再怎么好,都不算好。父母对此实是不应干涉得太多,尤其是当他们受你所影响选择的婚姻,日后若出什么差错,难保不会怨恨你一辈子。儿女肯定会把抱怨的矛头直接指向父母,父母实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讨苦吃。但如果是他自己本心的选择,就算以后受苦受累,也是自找,怪不了你,他们也会愿意承担。

  父母,为了儿女操劳一辈子,从嗷嗷待哺到长大成人,供他念书为他工作担心,为婚姻大事忧虑,婚后还得为孙子孙女操心,帮他们带小孩,让他们无后顾之忧。从年轻漂亮到白发苍苍,从身强力壮到筋疲力尽,父母为了儿女,真的是付出了一切,透支了生命的全部精力,这一份爱心可谓日月可鉴,感动天地,作为儿女的我们,有何理由不深深感恩,记在心里?正如那首著名的《游子呤》所言: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然,说到这个感恩,怎样才叫“感恩”?是不是,凡事都听从父母安排,顺从父母意见,就是孝顺?乖巧?须知,儿女不是物品,没思想没感情的东西,可以毫无条件接受一切,更不是父母的附属品,一种依附从属关系。大概这都是与中国几千年沿袭下来的教育体制有关。在许多国外,父母与孩子都是放在同一位置上对待,就像朋友一样有什么事可以相互商量和探讨,而不是像中国的家庭,基本上都是父母说了算,父母的话就代表着绝对性的权威,根本轮不到儿女有发表意见的权利。你要多说几句,就会被认为大逆不道恩将仇报忘恩负义等等,可又不能坚决辩解抗拒,谁叫他是你父母?就欠他们的,这养育之恩,你可还真还不起!实是冤枉委屈,这种种“帽子”戴在身上也不好受。事实上,人无完人,谁都会有犯错的时候,父母也不例外。如果父母错了,难道我们做儿女的,也还要跟着错吗?岂非有点,明知故犯的感觉。

  如果说,在其他一切,都可以尽量迁就父母,那么在对待婚姻问题上,你绝对得有自己的“标准”和“原则”。须知,婚姻是人一生中最大的事情,关系到你一生的幸福,如果你随便盲从,有可能就会让你遗恨一辈子。而且,你也应更清楚地知道,要娶要嫁的是你自己,而不是你父母。如果你父母可以替你做决定,很简单,也就可以让你父母替你们过日子,有没可能。至于说到这种种压力该如何面对冲破,我认为真心相爱的两人,只要你们决心够坚定意志够坚决,绝对没有人可以动摇到你们的选择,没有任何力量可以把你们分开,否则只能证明你们的爱不够深,决心不够牢,怪不了别人。

  在身边,也有不少在家庭与感情的冲突中,敢于争取而最终取得大家认同和祝福,双双走进婚姻礼堂,开始两人幸福生活旅程的:这一对,男的在河南,女的在湖北,两人早住在一起,先斩后奏才告诉父母,其父母最终也默认了他们;这一对,男的在广东,女的在辽宁,女的为爱不辞劳苦辗转奔波到广东,也终得父母的理解与支持,两人愉快地生活着;这一对,男的在广西,女的在湖南,女方不允许女儿嫁到那么远,男的愿意挣脱世俗的约束,自动到女方家去……

  相信还有许多许多,举不胜举,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爱情的力量巨大无比,任何东西也难以阻碍和压迫,只要彼此同心,坚持到底!

  但,还有另一个问题,又实是不容人们所忽略和担忧,当父母以死相迫(先不说这种父母有多愚蠢),在亲人与爱人之中只能择其一,你如何选择?我想,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前者,毕竟,生你养你的父母,你怎忍心看他们就此离去?就算事后你还能和你爱人走在一起,也会遭世人唾骂万人指责,得不到大家的认同和肯定。你们的内心也会充满懊悔与谴责,是一个阴影,阴影底下的生活,是不可能真正快乐得起来的。当然,这种情况还是少见,但也不是没有。记忆中,许久前看过的一个真实故事,题目叫《那双哀怨的眸子》,说的就是一对恋人因女方母亲强烈反对,甚至以死相逼,结果怎样?把自己的女儿逼死了,还是独生女。就在她被迫要与另一个,没感情的人走进婚姻的前一天晚上,喝农药自杀了……真的就只有在人世间,留下一双哀怨的眸子,永远都看不清,这人世间的悲欢离合,造化弄人……

  可悲!可恨!可叹!

  他们这一对,可能面临的问题相对要大一点,女方母亲因很早丈夫逝世,指望着女儿留在身边养老。男方同样是独生子,家里也不允许到女方家去,生活也不习惯。那么,把女方家搬到男方来总可以吧,如果对方真爱你,也应会接受你的亲人,总会有办法的。就像电视剧《刁蛮公主》中的司徒静一样,与她二哥的相爱,也遭到太后的剧烈反对,甚至以绝食相逼,可最后,还不是被感动,而逐渐认可了他们?还有她大哥与文墙,历经几番生死波折磨难,最终也还是走在了一起。一句话,无论有多大的困难,只要有爱的存在,就一定可以克服和超越这种种障碍!

  本来彼此退一步,就什么事都没有,为什么一定要苦苦相逼,一定要用血淋淋的事实,向世人证明这份爱?不要指责孩子的不负责任或不应该,情到深处不可别离,生也相随,死也相随,你可曾体会?

  为人父母,当他们年轻的时候,也曾经为了爱奋不顾身,可当他们成为父母之后,就忘了自己当初是怎么的坚决,死心塌地,当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孩子身上,却不会用一种谅解的眼光来看待,而把自己的“爱”强加于儿女身上。

  可怜天下父母心!为人儿女,为了亲情,可以舍弃人世间最可贵最美丽的爱情,甚至愿意用生命还父母的情义,也不想违抗父母意愿。

  可悲天下儿女情!似乎都没有,谁对谁错的定义,还能说些什么?只希望,这种故事不要再不断重复,千百年后,一切都会有所改善。我们现在能明白这个道理,当日后有一天,我们也为人父为人母的时候,不要再让历史重演。只要有一代人可以做到,便会自发地引导下一代,也就不会造成恶性循环,天底下的为人父母和为人子女者,也都不用这么两两为难了。

  至于说到如何回报父母,孝顺感恩,也不是只有这一个内容,还有很多方面,是可以表达孝心的。如果你是一个有心的人,生活处处都可以体现,你身为儿女的心意,就看你愿不愿意,和会不会付诸于行动。

  愿天底下的父母和儿女,都可以彼此间多一份尊重“理解”与宽容,共同用心去跨越这心灵的鸿沟。只要用心,就一定可以。也希望更多的人,都能追求到属于你自己,真正的幸福!

  

责任编辑:池墨 作者文集 作者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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