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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艺双飞客

发布于:2013-07-04 11:07  ┊ 阅读  ┊  人参与  ┊ 文 / 姚新锋

  今天天气好,我给自己煮了几个小汤圆。

  汤圆的粉末太重,才入水,半锅水都成了灰白色。这时候我才明白一个事,原来恋人的手艺是如此得高超,当年还在一起时,恋人总计为我亲手捏过两回汤圆,我那时候天真无邪,眼看着摆放在木板上的十来个巨无霸,吓得目瞪口呆,这就是传说中的汤圆?难道这就是我吃了十多年的汤圆?人工亲手捏制竟然会如此?

  十来个汤圆,整整齐齐地排着队,蹲在木板上,每个汤圆都比勺子大。我不禁惊呼起来:“这是糯米团子吧?是大饭团吗?”恋人立刻觉得有些尴尬,看看汤圆,又看看我,又挠挠后脑勺,憨憨笑道:“这应该是汤圆,我确定里面放糖了,大是大了些,大也有大的好处啊,至少咱俩不用再煮饭了,还省得买菜,省了好大一笔钱呢!”

  等眼看着恋人将汤圆挨个儿放进锅里,果然是我的担心应验了,锅里挤得满满的,只剩了圆子,看不见了汤,圆子与圆子间像是挤公交车,都变了形状。恋人一手拿着勺子,一手插腰,转头跟我说:“以前就说要给你煮一次汤圆,一直没有机会,这顿汤圆就当是弥补你去年的生日吧。”

  我心里觉得暖暖,再看那锅汤圆,也立刻顺眼许多,眼瞧着这间租来的破房子,有暖暖的灯火,有软软的床铺,也立刻觉得,似乎活着的使命就是要在一起。我说:“那等下回,我包馄饨给你吃,我的手艺,好歹也跟你学了大半年,算不得大厨级,在家做个菜烧个饭,那是足够的了。”

  恋人又低头去捞汤圆,我看见他的勺子里除了两个共结连理的大白圆子,就是白乎乎的糊糊,笑着说:“好,我等着。”我心里知道,恋人的手艺是顶呱呱的好。

  那年搬家,到了一个山沟沟,原因全是因为我喜欢山,喜欢水,觉得逍遥在山水间,尘世外,是世间最享受的事儿,也正因为依山傍水,山道萦纡,古木丛生,住在屋子里才发现,这晚上没电了,只有天尽头,半轮清明明的月。肚子饿,要吃饭,这才发现,有米有面,没菜没柴,油盐酱醋,一样都不见。

  那时候到底年轻,兴致好,就着将夜未夜的天色,两人往后山拾捡树枝和枯草,等抱着大堆的木头枝条回来时,月色已缓缓爬上了南山头。我们搭了石头堆,那可是完全采用了三星堆文明的做法,三块石头架起锅,锅底塞着枝条,锅里是山井水,那时候我可真强悍,枝条没有引火物,烧了四五回,都只是星星之火,转眼湮灭。我没有放弃,恋人拿来木板给我当扇子使,等到火熊熊大烧时,锅盖上已然积起了薄薄的一层灰末,两人的手上脸上,也成了黑一块、红一块。

  我知道,我们不是在过家家;我知道,我们是在过自己的家。恋人掌勺,等放入面条,拿着勺子转几圈,恋人放入了自己最爱吃的玉米面,那可是恋人随身携带的至极宝贝啊!我把火烧得旺盛,眼望灰墨墨的天空,月色清雅极了,山里宁静的蛐蛐声,在那个秋夜响起,鼻子而边,不知不觉升起了一阵淡淡的香。

  两个人,一人一碗面,我发现,面条和玉米糊糊融合成了一块儿,其中还有黑乎乎的芝麻似点缀,恋人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不干不净,吃了没病,赶快吃吧——”

  从来没有玉米面如此好吃,又香又清甜,混着最简单的白水面,也始终不明白,为什么那么让人垂涎三尺。后来,恋人走了,我也离开了那个山村,也永世告别了那座城市,我再也没有吃到过玉米面,有时候在街边看见有店铺在卖,还标着说“今年新产”,我只是远远地看着,看着,而后默默地离开。

  我知道,我再也不会吃到玉米面了;我知道,除了那人谁也煮不出好吃的玉米面了。第二个夜里,恋人特意从远方买来一斤肉,等到火起锅热,又已是月儿升到山头的时候。天色澄澈的像是姑娘的晚裙,月光淡淡的,温柔了世人的心。

  恋人哪里需要油呢?纯粹的铁锅,铁锅热了,就将肉丝倒进去,使劲地炒,啊,恋人竟然可以让肉不粘锅,一阵浓过一阵的肉香,实在是诱惑我!当把大白米倒进去,混着水,烧成了一锅粥,再起锅时,肉香粥香,从来没有如此纯正地引人食欲!

  几年以来,那是我最后一次,喝粥达到五大碗,从前年轻时也如此,后来,我一直以为我是老了,食欲不振,吃什么都觉得不过如此,乃至于喝白开水都能够醉醺醺的,站起来都摇摇晃晃要醉倒,饭菜于我,似乎已经是失去了渴望。等到后来几年,我狠着心,把当初的种种记忆都抛掉,把照片深埋,把文字尘封,那一晚写的话,始终留下了,那一晚的月色,那一锅的火焰,那一夜籍着火光、隐隐约约的破败门庭,两个人相视而笑,坐在垫了木板的地上,热情地吃肉丝粥,那一晚的所有所有,成了我往后不敢提及的伤疤。

  分手时,我说:“假如早知道会这样,我宁愿一辈子都呆在山里面,一辈子都不要出来,我死也要死在那里,那里才是我的家,我这辈子唯一的家!”恋人看着我,终于低下头去,喃喃说道:“山村里的日子,是我最对不起你的时候,我对不起你。”

  那时候哭泣的绝望,纵然而今再度被我以文字来描述,不觉间,又已是泪眼模糊。有一回,在街头偶遇那人,我问那人:“什么时候再让我尝尝你的厨艺,你那时候煮的玉米面真好吃。”那人憨憨地笑了笑,摸摸后脑勺,对着我说:“什么玉米面?我都忘了,不会煮了。”我也笑了,既然已经忘了,那也好,省得记那么多东西,像是背课文似,累都累死了,我回答说:“那以后有机会让我煮吧,我现在已经是大厨级别的了,一般人都请不动我出手的!”“好啊,那我等着。”那人说着,转身就离去了。

  可惜的是,后来不知怎么的,生活条件变得好了,我也变得懒惰无能,家里家外都是清一色的电饭煲、电磁炉、高压锅等等,我已经没有机会再去过那种野人的生活了,不可能在院子里磊三块石头,放个锅子,而我也懒得再动手,往往随手混搭几颗蔬菜,做一碗汤,倒入饭碗里吃了就罢了。

  出门在外,有时候心情好,就花些钱去饭馆里混日子,若是实在是心情大好,就去大好的酒馆里混,若是打工了没钱了,那食堂的饭菜也随便吃吃,倒都是无所谓了。我也似乎成了一头猪,吃什么似乎都容易发胖,我而今的饭量比之当年逊色了不知道多少倍,可是而今纵然不吃饭,只吃些微点菜,身上的肉,也已可见的速度在增加。

  那人曾经往我碗里送肉,说:“你得多吃些肉,你身体太虚了,不能总吃干饭。”我那时候笑道:“瘦好啊,瘦才能保持身材,不知道羡慕死多少人了!”那人不依不饶,拼命给我夹菜,也似乎记得,从那以后,再也没有谁对我那样好过,也再也没有谁给我煮各种肉吃了,那人说:“以后我不在了,你得好好照顾自己,我们说好了,都得好好的,都好好的。”

  当时我总是特别不懂事,总是特别倔强地用眼睛盯着那人,无限的委屈,无限的伤心,眼泪噼噼啪啪湿了衣服都不管,只是不想,不想,不想就那么放了手,这么多怨,这么多恨,这么多爱到最后的冰凉,怎么肯轻易放了手。后来,我还是放了手,我吃的总是很好,很好,我常常大口地吃肉,也大口地喝酒,就好像是,我明明是在吃青菜蘑菇,我却以为是在吃白切肉,我明明是在喝白开水,我却常常以为我要喝醉了,又好借着醉意忘却许多许多。等到实在瞒不过自己了,那就真的去买来猪肉,再拿一瓶白酒,一个人去山上,去河畔,去人烟稀疏的地方,静静地,静静地,静静地喝酒吃肉。

  我总喜欢在醉眼朦胧里,眼望远远的天那头,我不知道在看什么,似乎在看见了天神,似乎在看见前世和来生,也似乎就是在逍遥物外。我总是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觉得,似乎看见了什么,看见了那时候,那时候,已渺茫永不可能再发生的那时候,而嘴角一缕似笑非笑的笑,一双似乎清冷似乎孤傲的眼睛,总像极了那分手的时候。由此,我养成了喝白酒的习惯,我不爱吃饭,我挑食,只爱吃那几道菜,那几样东西,我吃的很少,我希望能让自己变得千杯不醉,那该是多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啊!兄弟们都夸我,我这人虽然容易醉,却有一个好处,就是我酒品好,我从不发酒疯,我醉了,就爱沉沉地欢笑,似笑非笑的笑,似乎又回去了,回到了那时候,似乎还在一起——

  昨个夜里,我又梦见了那人,那人劝我说:“你得多吃些菜,多吃肉才能长胖。”我没有告诉那人,其实,我已经是头猪了,吃什么都会胖的,叫那人不用担心,我只是沉沉地笑着,不说话,看着那人的脸,像是看着戏,不切实际,看着,然后醒过来,又是寂寂寥廖的深更,出门去看,呀,梅雨季后,少有的寥落的澄澈的月光儿,天外还落着几颗疏星,树影婆娑,有萤火虫细细地飞上了屋头。

  我总容易想起,那一夜,那人从新疆回来,中秋的月色皎洁的是平生仅见,果然是南山的月色,在午夜时分,万籁俱寂,更是美不胜收;有时候,咱俩从外头捡柴火回家,小路两旁是高高的森林,森林高不见顶,隔绝了所有的世界,头顶留下的一条星空之路,何其璀璨,我们俩静静走着,不说话;黑夜里,山村的小巷子,深深的幽长又幽长,月光偶尔能照进深巷,我们俩打开了沉沉的家门,立刻迎来小狗欢乐的扑腾;我有一回睡不着,在寒冬腊月的栏杆旁斜倚着,当时已经是半夜了,我看见两条小狗在融融的月光下追逐打闹,闹累了,就一起仰望皎皎的月空,整个世界似乎都被月光包裹了,那人在屋里沉沉的睡,我还能听见那人匀称的呼吸声呢!

  狗死了,屋没了,人走了,饭倒了,一切都完了。

  今天早晨天气真好,我真高兴,找遍了而今的家里,什么都找不到,只有一包汤圆,而且是买来的,我在想汤圆一定很好吃,所以我要吃汤圆。汤圆下锅了,锅水变成了灰白色,这时候我才知道,原来花钱买来的汤圆也不好,想想还是那人的厨艺高。等到真吃汤圆时,忽然看看天色又要落雨,我得出门打工去了,或许或许,还能在打工的厂子里遇到那人,求那人教我捏汤圆的法儿,若是遇不到呢?唉,也算了,就我而今这种恍惚的精神,遇到了,也或许已认不出了,谁还记得谁呢?若是认出了,反倒是不好,我是真心疼我的钱,又得请人去馆子里吃饭,我可不舍得。

  其实,我忽然发现,外头又落雨了,淅淅沥沥的小雨,我这才想起来,那年香炉峰底的遇见,那年城南山的永诀,都是落雨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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