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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不算事现在都算事……

发布于:2016-03-20 20:25  ┊ 阅读  ┊  人参与  ┊ 文 / 走过人间千百回

  这句话为,曾在某书上所看文章之题目,大意是说,有两路人骑单车发生小小碰撞,因此在热闹的街市边大加争吵指责,甚至动手较量,引来路人纷纷观看,交通一度受阻,作者由此发出如此之感叹。那时初看未能很深觉悟,直至后来坐公交车,偶然发生的一件事情,让我对这句话,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那天,坐公车正急着赶往某地方,车子忽然停下不再走动,车上人们相互议论纷纷。原来,前面发生了一点小事故,两辆并排而行的大货车,可能是相距太近或公路稍窄了点,无意中碰撞在一块。说是碰撞,其实刚好擦身而过,仅仅是车边的反光镜稍微摩擦了一下,车与人未见有其他损伤迹象。本来只要彼此好好说一声道歉,或阐明事由也就罢了,没想却不知因何吵了起来,双方达不到共识,都不肯认错或服输,硬是停在那里不愿走动。可害苦了后面的人们,前面的车不开走,后面的车无法前行,才一会时间,公路上就塞了长长的队列。大家又几乎都是赶时间的上班一族,极为愤怒不满和抱怨,认为不应为此事,担搁大家的行车时间,有人甚至走下车来,上前批评指责但却收效不大。后来还是交警过来处理才算解决,重新恢复交通,整个过程足担搁了近一个钟时间,真的是煞事。也在那时候,我忽然感受到“从前不算事,现在都算事”,这句话的深层含义。不仅是一种表面现象,还是社会发展的一种综合性反映。
  
  想以前,谁不小心做错了点什么或得罪了谁,一句“对不起”很容易就了事,现在,休想那么简单,别人会说,“对不起值多少钱?”,然后和你大加交涉,仗势斯人,非得让你在金钱上有所赔偿,才肯放人。你赔吧,不甘心,毕竟又非有意所为;不赔吧,又脱不了身,让你实是走不是,留也不是。现在的人们,吵架本领可特高,声高不在有理,任你再诚恳委婉合情合理,也能说得你哑口无言,有苦说不出。于是乎,生活中发生一点点的小事,也能闹个鸡犬不宁,铺风盖雨,甚至需要法律程序出面干涉才能解决。不仅担搁彼此时间,也对别人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干扰,实在是互不得利,累己又害人。
  
  为什么,社会越发展,就越来越多的纠纷案件出现?诉讼、官司等现象,已经不是针对大事,有时就是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能闹上公堂。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社会发展的一个进步,体现了人们对法律的进一步认识,和善于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可另一方面又不无弊端。假如人人对于生活中的一些小事过于注重,必定会导致更多的一些纠纷出现,轻者引发一场口舌战,费时又费力;重则对证公堂,是费钱又费力,可到最后,也不见谁得到了多少好处,有的甚至倒贴。那打官司昂贵的费用,早已远远超过你所获得的赔偿,而其中有可能付出的心血与精力,更非用金钱可衡量与取代。
  
  记得以前,曾看过美国关于类似事情的评论,感觉也可引用到国内来。众所周知,美国是一个经济高速发展社会,制度也就相当很健全的发达国家,人们对于法律认识比较普遍与重视,基本上,人人都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本也是一种社会进步的标志,体现人们意识观念的提升,然而,人们对于法律的过于关注,或者幻想任何事情都需要法律出面解决,就有可能导致社会正常生活秩序受到干扰。比如在美国,无意中说错一句话,对公民造成精神上损害也可上诉。又如美国流行养宠物,而且动物还如人类一样,受到特高级待遇与享受被尊重权,于是乎,平时就算是猫呀狗呀,动物之间产生一点碰撞摩擦,也可告到法庭那去,美国的诉讼纠纷案件,因此在全世界是名列前茅。试想,假如在我们生存的这个空间,整天也是为一些小事,为一句话,为不小心碰了一下,或者鸡飞狗鸣,也来个对证公堂,那样的日子还不知怎过,就等着别人天天找麻烦,等着如何想方设法应付,哪还有时间做自己的事情。不如个个去读法律研究,出来做个法律顾问好了,那样必要时,还可省下一笔请律师费,又可随时出面解决,倒两全其美。
  
  始终认为,对于生活中,别人不经意间的一些过失或冒犯,不妨多一些谅解与宽容之心。人非圣人,熟能无过?将心比心,应可体会别人的心情!假如人人都可以这样想,这样做,哪有那么多的事产生,大家也就少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一句“对不起”,值多少钱?值千金,万金,是无价之宝!一句“没关系”,又值多少钱?更是价值连城,简短的几个字,就足以化解,人与人之间的那种怨气与不满,融化人与人之间心中的隔阂。从前不算“事”,希望现在也不要太算“事”,以后更不要算“事”。真正算事的时候再算吧,不算事的时候,还是不要算“数”的好。
  
  
  
责任编辑:忽然花开 作者文集 作者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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