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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轻易说再见

发布于:2008-12-09 10:34  ┊ 阅读  ┊  人参与  ┊ 文 / 董建昌

  

“如果有可能,我要把家里所有的地方全都倒上油,让他们走到哪儿,跌到哪儿!最好让他们跌倒了就爬不起来!”你能想象得出如此刻薄的话是出自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少年之口?而这个少年“诅咒”的对象竟然还是他的亲生父亲和他的继母吗?  

夏津(化名),一个60年代初出生在苏北农村的穷苦孩子,小时候,人长的很普通,甚至有点“影响市容(夏津语)”,但他生性要强,小学毕业时就以全乡第一的成绩考取了乡办中学。初中毕业后,夏津不负众望,又以全乡第一,全县第五的身份被县一中提前录取。但是让夏津一家犯愁的是上一中就得住校,而住校就意味着要交一笔“昂贵”的学费。于是,夏津面临着失学的危险。后来,经人介绍,由父母做主,夏津与时任大队书记的女儿(文盲)定下亲事,才得以继续他的学业。但对方有一个条件:无论夏津将来能否考上大学,毕业后,都得回去与“未婚妻”成婚。不知当时夏津是怎么想的,但他最终还是依靠“老丈人”的资助,在三年后顺利考上了徐州师范专科学校。  

大一那年寒假,夏津参加同学聚会时认识了一个在县城某酒厂上班的邻村女孩——许华(化名)。许华是个外向型的女孩,能说会道且家境比较殷实,更重要的是许华还有一个在县城当公安局长的舅舅。许华的家庭背景让夏津羡慕不已,而夏津的谈吐和才气也让许华刮目相看,再加上两人是同乡,一来二去两人便成了一对无话不谈的朋友。  

开学后,两人基本上是一个星期一封信。在信里,夏津不厌其烦的向许华倾诉着自己的烦恼,说父母给自己定的“未婚妻”大字不识一箩筐,不要说写信了,就连平时交流都很困难,尤其是毕业后还得与她结婚,与一个没有共同语言的人生活一辈子,那将是怎样的一种痛苦啊!每当此时,许华总是和风细雨的安慰一番,然后,再将厂里发生的一些有趣的事情说与夏津听。渐渐地,许华在夏津的心目中,依然成了一位善解人意的“天使姐姐”,而夏津也成了许华割舍不下的梦中人。  

在夏津与许华谈了半年恋爱后,许华终于在夏津大二暑假的第二天说要带夏津去见父母了。夏津兴奋极了,嘴甜可是他的第一强项,他坚信一定可以把二老哄得开开心心。当然了,夏津对自己可能面临的困难,也做了充分的准备。  

那天午后,在许华家堂屋(相当于现在的客厅),夏津接受了许华父母(主要是其舅舅)的“审讯”。开头部分,有关家庭、学习等一些常规问题,夏津回答的相当轻松,到后来,面对许华父母的质疑,也就是最核心的问题——“未婚妻”时,气氛就有点凝重了。夏津信誓旦旦的表示,他一定会坚决的与“未婚妻”断绝关系,只是需要一点时间。因为自己这两年读书花了对方不少钱,而现在叫家里一下子搬出几千块钱,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对于这一点,许华的父母是知道的。当时农村,尤其是有协议在前的婚约,不是说谁单方面说解除就能解除的,那得考虑到方方面面,否则,人们就会在背后戳你的脊梁骨。好在许华有个公安局长舅舅能够请乡长出面,再加上一笔够分量的“青春损失费”,夏津才得以摆平这一棘手的事情,倘若换一个人家,夏津家那几间茅屋,在大队书记的眼皮底下,即使不被掀翻,也得被砸个稀巴烂!  

风雨之后是“彩虹”:夏津在大学毕业那年的十·一,兑现了自己的诺言——与许华结为百年之好,当然,他也得到了应有的回报——在许华舅舅的安排下,顺利进入省重点中学——江苏省**中学教书。  

婚后第一年,小两口寄居在学校分的一间单人宿舍里。生活是艰苦了点,但他们还是挺开心的,因为,他们终于在城里拥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安乐窝,更重要的是在第二年的春天,他们有了爱情的结晶——儿子小金。然而,好事多磨,就在儿子出生后的第三年,许华下岗了。生活的拮据,迫使夏津拿出家里所有的积蓄,又东拼西凑了一点,为许华在学校门口租了一间门市房,做点学生生活用品,文具之类的小买卖。你别说,许华还真是相当能吃苦的:每天早上都赶在学生530起床前赶到门市开门,然后,又利用学生上课时间回去做家务,烧饭。晚上更是要等到1040学生下晚自习后,才关门回家。就这样,许华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辛苦着,几年时间,他们手头终于有了一笔可观的积蓄。如果换作他人,也许就满足了,而心高气傲的夏津又利用自己在教育界的优势,在学校附近开了一家教辅资料店……功夫不负有心人,没多久,夏津的本子上的阿拉伯数字就变成了惊人的6位数。  

不知哪位哲人说过,生活有时候真的是很奇怪,当你的小日子过的有点乏味的时候,总是会出现一个意想不到的小插曲。确实,如果日子就这样过下去,夏津与许华的故事也该圆满结束了,然而,一次非常意外的事件,又给他们的婚姻抹上了一层挥之不去的阴影。  

那年暑假的一天,夏津因为一篇教学论文的缘故,正与一位杂志编辑通电话。这时,邮递员送来一份夏津的稿费单要求签收。于是,夏津让在客厅带孩子玩的许华代签一下。可是,直到夏津打完电话,邮递员还等在那里。夏津不解的问,还有事吗?邮递员说许华还没有签,夏津回转头,见许华红着脸像个犯了错误的孩子似的,站在一边发呆。夏津似乎明白了什么,匆忙给邮递员签收。待邮递员走后,夏津有点不高兴了,生气的问许华到底是怎么回事?甚至板着脸带有讽刺的口气说,你是不是不会写字啊?没想到许华竟然很认真地点了点头。什么?你不会写字?就是说你不识字?夏津见许华不像开玩笑的样子,不由惊得目瞪口呆!其实,夏津也只不过是随口问一下,没想到竟然问出一个惊天大秘密来。那……那你以前给我写的信是怎么回事?难道也是请别人写的?  

夏津怎么也不能相信面前这个与自己谈了两年恋爱,与自己通了两年情书,然后又与自己共同生活了7~8年的女人竟然不识字?夏津非常希望许华说“我是识字的,只是懒!”哪怕是再撒一次谎啊!然而,这一次许华没有。她说,每次夏津的来信都是先由表妹读给她听,然后,表妹再根据自己的意思,加以整理,润色……夏津不由仰天长叹:没想到我夏津竟然与你表妹谈了两年“恋爱”!更没想到自己千辛万苦“休”了一个文盲,却又娶了一个文盲,这是不是天意啊?老天爷又为什么总是跟我开这么大的玩笑?许华见夏津有点失态,吓得赶忙跑过去,紧紧的抱住夏津不敢放手,生怕夏津会从身边飞走似的。夏津轻轻推开许华,说,我出去走走。然后,头也不回从许华的视野中消失了……  

夏津在学校后面的树林里坐了整整一个晚上,也痛苦的思考了一个晚上。他将他与许华从认识到结婚这几年来的点点滴滴反反复复的回忆了一遍又一遍:每当自己不开心的时候,许华总能想着法子逗自己开心;上大学期间,由于家境不好,每个星期天许华都会风雨无阻的坐3个多小时的汽车赶去学校看他,帮他洗衣服,给他买吃的,临走还塞给他零花钱;结婚后,无论自己什麽时候下课回家,都能吃上热乎乎的可口饭菜;还有孩子,父母,她都照顾的无微不至……  

第二天早上,夏津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许华好像知道他要回家似的,立刻从厨房里端出一碗热呼呼的米饭,然后,又从微波炉里端出他爱吃的酸菜鱼……夏津看着许华不过一夜的时间,竟也瘦了一圈,眼圈黑黑的,他知道许华这一夜也一定没有睡好啊。夏津看着心疼,不由原谅了她。但要是说夏津的心里一点阴影没有,似乎也是不现实的。因为,从那天开始夏津的话明显比以前少了许多。  

孩子上学后,许华除了烧饭,洗衣服,就是忙着打理店铺,在家的时间自然少了很多。一个星期天下午,正在店里忙碌的许华突然看见本该在家写作业的儿子哭哭啼啼的跑过来。许华以为儿子又与其他小朋友打仗了。没想到小金说他在家写作业时,夏津带了一个女学生回家,然后说是要给“姐姐”补课,就将他“赶”了出来。许华刚开始是不信的,以为儿子怕受惩罚撒了谎。后来,许华无意中发现,夏津不仅不时的带女学生回家“补课”,而且带的还总是同一个人。时间一长,许华也不禁有点怀疑了。不过,许华虽然不识字,但她却是个识事明理的人,她并没有像普通妇女那样采取大吵大闹的方式,而是,静观其变。  

一天晚上,许华见夏津心情不错,忍不住将自己的“怀疑”和盘端出,希望夏津能给一个合理的解释。夏津听了只是轻描淡写的说,别瞎想,人家才上高二,还是个小孩子呢。于是,又忙他的去了。许华想想也是啊,人家还是个孩子呢!怎么可能……  

04年,为了全力经营他的书店,夏津毅然辞去公职。一年后他又出资40万与几个朋友合伙创办了一所外国语学校。从此,夏津变得忙碌起来:一天不回家,甚至几天不与家人照面,已是很平常的事,许华和孩子也渐渐地习惯了。然而,时间一久,坊间又传起夏津与那个学生的艳事来(当时,那个女孩已在苏州大学上大二了)。许华向来不是那种听风便是雨的人,但在这“谬误流传千遍也能变成真理”的今天,已不由许华不信了。经过几次走访,跟踪,许华不仅证实了“流言”的真实性,而且,在苏大附近的一个出租屋里,将夏津和那个女孩抓了个现行。那一次,许华完全失去了理智。她不仅将夏津的脸抓破相,还将那女孩所在的外语系闹了个天翻地覆……  

夏津已经有多少天没有回家?许华已记不清了,她只记得夏津最后一次回家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季,一个下着绵绵细雨的深夜。当然,夏津回来不是同她讲和的,而是给许华带回来一纸离婚协议。许华没有轻易在纸上“画押”,因为她坚信,虽然他们的婚姻已经红灯高悬,但还有孩子这根纽带,他们还没有走到分手这一步。她去过夏津的书店,去过夏津的学校,甚至去过夏津的老家,然而,这一切都无法让夏津回心转意。直到有一天,夏津从学校退了股份,彻底从小县城消失,许华才知道他们的婚姻已无法挽回!  

一天,许华忽然接到县法院传票,要求她于某年某月某日去法庭应诉。原来,夏津已一纸诉状将许华告上了法庭。那天,当许华时隔数月,在法庭上再次看到夏津时,不禁泪如雨下。她向法官哭诉两人曾经的恩爱;哭诉自己为夏津的付出;哭诉一个人又是门市,又是孩子的不易;哭诉……然而夏津始终只有两个字——“离婚”。法官建议庭下调解,结果也是不了了之。就这样,经过一年多的拉锯战,直到今年的二月份才有了终审判决:两人共有房产归许华所有,同时,夏津一次性补偿许华人民币20万元。鉴于案件的特殊性,孩子虽然判给了夏津,仍随许华生活,夏津每月按时付给生活费……  

与许华分手后,夏津随即与他的那个“绯闻学生”结了婚,过起了快乐的二人世界。刚开始,夏津按月付给许华生活费。半年后,许华不要,他就不会主动给。再后来,即使许华上门要,他也没那么痛快了。最后,许华让他气得没法子,只好将儿子小金往他家里一送,了事。可令许华想不到的是她前脚刚走,小金就被夏津赶了出来。为此,许华不知同夏津吵了多少次架。更为严重的一次,夏津被许华及周围邻居说的无地自容时,竟然气急败坏的将小金连同许华一起揍到了医院!……  

现在13岁的小金已经上初一了,也有了比同龄孩子更为成熟的思想。他在一次课堂作文中写道:“现在,他(父亲)有了自己的宝贝女儿,有了令他着迷的小妖精,他哪儿还能把我和母亲放在心上啊!我想,如果有可能,我要把他家里所有的地方全部倒上油,让他们走到哪儿,跌到哪儿!最好让他们跌倒了就爬不起来……”  

真不知道,曾经教过语文的夏津如果看到他亲生儿子的这篇作文会作何感想?  

   

江苏宿迁市泗洪县体育南路东方龙体育用品店 董建昌 邮编: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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