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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联手请遵循“不要见面就揭短”原则

发布于:2009-01-12 15:57  ┊ 阅读  ┊  人参与  ┊ 文 / tablesinnet

 

 

(上海某短名中学一位学生家长因无法忍受教师频频打来电话“举报”孩子在学校的不良表现,而为孩子办理了转学。)  

   

作为成人,大多也都喜欢多听到他人对自己的赞扬之语,即使有了错误,也希望他人能够委婉指出、批评。何况,我们那些大多数还都是未成年人的学生,他们处于人生的转折时期,更是迫切需要家长、老师给予鼓励。  

如果他们经常在打击、批评下学习,不要说他们自己受不了,就是作为父母,也不易接受。上海出现某家长因教师频频打来电话“举报”孩子的不良表现而把孩子转了学,也主不足为怪了。  

不管是父母,还是老师,我们共同的责任是把孩子教育好,而不是有了过错,只是一味地向对方身上推、指导责对方。作为教师,因教育孩子的问题,当然是要与家长沟通与联系的,但是,只是频频地“举报”孩子的不良行为,这种做法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可取的。一般情况下,学生在学校所犯的错误,教师能单独处理好的,不必要与家长联系,也不必要请家长来学校共同教育。但是,如果孩子所犯的错误比较严重,必须要家长到学校的,一般可以电话联系,请家长到学校来共商教育孩子的办法。具体的内容,请家长到学校面谈,在电话不要过细地说,更不要三番五次地打电话催家长。  

家长到学校后,有的时候是当着孩子的面,有的时候只是家长、老师在一起。当孩子也在场的时候,我们要切记,家长与老师不要一味地数落孩子。作为老师,要对家长先说说孩子近阶段在学校的表现,要实事求是,不能带有个人偏见。如果有优点的,尽量把优点扩大;缺点的,尽量缩小。谈话的最后,才可以提出孩子在校的缺点,做得不到的地方,而且语气要委婉,让彼此感到是在平等对话,而不是一方在教训另一方。如果孩子不在场,只是家长与老师,我们彼此更要尊重。教师切不可说家长在家没把孩子教育好,我们没法教了;家长也不可说教师在学校没有尽到责任,不能教育自家孩子之类的话。这些伤人心的话,一旦出口,想收回就难了,就会对孩子的教育产生长久的不利影响。  

常言道:良言一句三春暖,恶语伤人六月寒。面对孩子,我们是共同的教育者,教育好孩子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千万不要“见面就揭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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