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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执行的如何

发布于:2008-12-03 11:03  ┊ 阅读  ┊  人参与  ┊ 文 / 汤以方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已近一年,一年来,该制度执行如何?一些地方和单位有没有按规定给予职工年休假,职工有没有依法享受到国家赋于的带薪休息权利,我想相关部门有必要在一年届满之时来一次检查盘点。  

不久前,一位在北京工作的朋友被单位主动安排带薪休假,他回到沭阳老家度过了其最为轻松愉快的一周。据说这是北京市为贯彻国务院条例,全面落实社会劳动保障制度,维护职工基本权益而采取的一个实质性举措。但是北京执行了,全国怎么样?据了解,除极少数地方和单位落实了这一制度外,大多数地方和单位都将这一制度抛之脑后,束之高阁,相反有一些单位的职工因为请了一两天事假,还照样被扣掉事假工资。同一样政策却不能畅行天下,贯彻到底,便不得不让人发出“同在蓝天下,命运各不同”的感慨。  

国家的政策法规在一些地方被弃之不顾,沦为一纸空文,职工的权益被抛之脑后,随意剥削,这恐怕是当初政策制定者始料不及的。这其中既有对职工权益的漠视,也有对国家政令的藐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山高皇帝远,政策不出中南海,政策贪污等一些民间传谚在这里得到了最好的注释。  

带薪休假是国家赋于职工的一项休息权利,也是一项社会福利,如何使这份权利与福利不至于成为一块画在纸上的诱人馅饼,指望靠职工自己去“争取”、“呐喊”,显然不是好的办法。要想使这一制度真正落实并成为常态,除了靠用人单位自觉去履行相关规定外,关键要靠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加强监督和监管,加强检查和考核,实施强势推行,并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对一些有章不循,刻意损害职工权益的行为实施坚决的处罚与打击。  

   

                                                      200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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