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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悼日,是哀悼更是警醒

发布于:2008-05-19 13:41  ┊ 阅读  ┊  人参与  ┊ 文 / 池墨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5月18日新华网)

这是自1990年《国旗法》实施以后,我国第一次依据该法 “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之条款进行全国哀悼。这是我国首次依据法律以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发布政令的方式向自然灾害中遇难的平民致哀,因此,也引起了国外媒体的关注,外国媒体对此进行了广泛报道。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金灿荣称,无论从内政外交上来说,这都是一个值得肯定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应急办提供的数字,截至18日14时,汶川地震已造成32477人死亡,220109人受伤。据初步调查统计,此次地震最大烈度达十一度,破坏特别严重的地区超过10万平方公里。受灾最严重的地区是四川省北川、什邡、绵竹、汶川、彭州等地,灾区涉及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地。地震发生后,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地震专家据国际惯例,对这次地震的参数进行了详细测定,据此对震级进行修订,修订后震级为里氏8.0级。其震级之高超过1976年举世震惊的唐山大地震,为百年罕见。

此次国家依据《国旗法》为遇难群众哀悼,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表明政府更加关注民生,有利于提高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可信度。汶川地震发生后,政府的及时快速反应,为救援赢得了宝贵时间,这一点,基本得到了全国人民的认同。而直到今天,救援都没有停止行动,救援人员从废墟中救出了一个又一个被埋已经超过100小时的幸存者,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生命的奇迹。5月18日20时10分,在被埋现场实施高位截肢手术后,汶川县映秀水电公司职员虞锦华被山东公安消防总队成功救出。自汶川大地震发生至脱险,虞锦华已在废墟中埋了150个小时,而救援人员对她的营救也长达56个小时。

一个又一个生命的重生,挑战了生命的极限。在顽强的生命面前,生命已不仅仅局限于“黄金72小时”,我们的救援人员也没有相信“72小时”,而是按照胡锦涛总书记要求的那样,“只要有一线希望,只要有一点生还可能,我们就要作出百倍努力”。

汶川地震到今天发生已经有一周了,救援一刻也没有停止,也不断有生命被从废墟里救出,这是中国人创造的生命的奇迹。虽然国务院决定 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但并不意味着停止了救援,救援仍在继续。而国家为汶川地震遇难者设立哀悼日,既是对死难者的哀悼,也是对幸存者的抚慰,更是对那些没有遭遇灾难的国人的警醒。在灾难面前,唯有团结一心,方能众志成城,我们才能抵御灾害和度过难关。

为汶川地震遇难者设立哀悼日,是哀悼更是警醒。我们在哀悼中警醒,在警醒中坚强。我国是一个地震多发的国家,有30条地震带,在历史上,我国有文字记载的超过8级的特大地震有4次,分别是1303年9月17日,陕西洪、赵诚发生了8.0级地震;1556年1月28日,陕西华县发生了8.0级地震;1668年7月15日,山东郯城、莒县发生了8.5级地震;1679年9月2日,河北三河、平谷发生8.0级地震。此后的三百年里,一直没有发生达到或超过8级的地震,此次汶川大地震无疑再次改写了特大地震的历史。而汶川地震,绝不是地震的终结,而只是无数次地震中的普通的一次,我们还要着眼于防大震抗大灾。在地震频发的我国,我们应该像日本人那样,将预防地震的意识牢牢地根植于心里,只有具有强烈的灾难和忧患意识,在警醒中,我们的国民才会变得坚强,我们的国家也才会变得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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