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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06-01 09:09  ┊ 阅读  ┊  人参与  ┊ 文 / 刘明纲
 
 
  明有冀州人曰薛连者,二十致仕,将赴赣州之县尉。临行,其父谓之曰:吾家世代忠良,声名播久矣。汝此去,不可忘祖训而耽于财色,以污累世清誉也。连诺之。
 
  赴任初,命人书一廉字悬于衙外。当地士大夫及商贾名流凡有谒者,皆拒之门外。时日久,百姓皆赞之为官清廉,衣食父母者。
 
  期年,赣州大旱。百姓流离失所,易子而食。连屡屡具表朝廷请急赈灾,而表章皆如泥牛入海,音信皆无。连散尽家财,犹杯水车薪也。呼天不应,呼地不灵,几近崩溃。
 
  衙内师爷语连曰:时势迫矣,公若怜民而欲生之,我有计也。连闻之大喜,急急揪其衣而责曰:民生大事,何可拖久焉,请速教于吾。师爷曰:公之清名,自比若何?连曰:甚于命焉。师爷正色曰:比之万民之命若何?公曰:不如也,若得救民于水火,莫言名,命亦不足惜也。师爷因曰:公初欲得清名,已自绝于士大夫焉,今欲募其捐,必不肯。然私求之,彼必觉有恩于公而慷慨解囊焉。除此,无他法也。
 
  连踌躇不已,须臾乃壮色曰:舍吾一命,值哉。乃遍求诸豪门,终得银甚丰。大购米帛,遍召饥民返乡,灾荒渐缓。而朝廷赈灾之银终得至,遂万民安居乐业。比之邻县,天壤之别。
 
  未几,有士绅联名具状告于府。缘连公正如初,不以借银而利之。连因获罪,太守受士绅之财,未及朝廷拘而阴溺之于河。外曰逃未果而自溺焉。
 
  赣之民自聚于河而酹之,一时香火冲天。忽有百姓曰:速视!河之上有白莲如盆者,父母官乃莲花圣者救吾民矣。
 
  朝廷闻之,命严勘。终斩士绅及太守。
责任编辑:胡玲玲 作者文集 作者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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