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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际文化战略的实质

发布于:2015-05-14 11:20  ┊ 阅读  ┊  人参与  ┊ 文 / 野禾

  目前国内学术界对美国国际文化战略的认识存在着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一种观点以学者甘阳为代表,认为美国国际文化战略的实质具有“普世价值”的性质;一种观点以作者在2008年硕士论文《美国软权力研究》作出的评判为代表,认为美国国际文化战略的实质是“文化帝国主义”[来永红:《美国软权力研究》,兰州大学,硕士论文,2008年5月1日。]。但是,随着对美国国际文化战略研究的不断深入,作者认为上述两种观点都有失偏颇。之所以产生如此大相径庭的观点,在于对美国国际文化战略的研究视角不同。而事实上美国国际文化战略存在多个层次,对美国国际文化战略实质的理解与认识,只有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作出更客观更理性更深入的判断和认识。

  美国国际文化战略从资源上看包括三个有机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美国国际文化战略的基本形态:器物,这是美国国际文化战略的可见层,对美国国际文化战略资源而言,其中主要指美国大众文化产品,也包括有吸引力与同化力的高科技产品;第二个层次是美国国际文化战略资源的中级形态:制度,这是美国国际文化战略资源的硬内容,对美国国际文化战略而言,主要指美国的政治制度、自由市场制度、国际组织和国际机制;第三个层次是美国国际文化战略资源的高级形态:观念,这是美国国际文化战略资源的核心因素,对美国国际文化战略而言,主要指美国的民族性自定义和其政治价值观,例如美国例外论、自由、民主、人权等。

  根据作者对美国国际文化战略内涵的分析以及美国运用国际文化战略的目的和手段,美国国际文化战略的实质应该被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美国国际文化战略所具有的民族主义性质,例如美国国际文化战略中的美国主义及其美国例外论和美国人的生活方式等;第二个层次是美国国际文化战略的普世价值因子,也是美国国际文化战略所反映的国际主义性质,例如美国国际文化战略中的高科技文化产品和美国政治制度所反映的基本原则,民主、自由和人权等;第三个层次是美国国际文化战略中为美国现实利益服务的目的及其美国运用国际文化战略的不当手段而反映出来的“文化霸权”性质,即“文化帝国主义”性质。

  一、民族主义性质

  首先,我们来考察一下美国国际文化战略中的民族主义性质。前文我们已经知道,美国的民族性自定义就是“美国例外论”。而美国例外论最终成为了美国(无论是理想主义外交还是现实主义外交)外交的根源。美国例外论来源于美国人是上帝的特殊选民的信念。“上帝的选民”这一概念来源于基督教的《旧约全书》,指上帝挑选以色列民族为自己的选民,拯救他们脱离埃及法老的奴役。后来“上帝的选民”所指的对象变成了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中脱颖而出的清教徒。新教徒认为上帝以其绝对的意志对世人进行挑选,被选中者就是上帝的选民。清教徒进入北美之后,他们进一步认为,美国人肩负着一种历史的使命,要给世界带来更大的光明和更美好的未来。

  由此看来,所谓“美国例外论”无非是说美国民族是上帝选定的民族,是与欧洲古老传统社会不同的、是例外的;从政治和宗教角度来说美国要成为全人类的榜样,即温斯罗普引用《圣经》里的话所说的,“我们将成为建立在山巅上的城市,世界上所有人的眼睛都注视着我们”。而在外交方面,美国例外论引申出的含义就是美国受上帝的委托对人类发展和命运承担一种特殊的责任,美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道义之邦,要用美国的是非标准衡量其它国家的行为与文化传统,并认为美国有义务将美国式的民主推广到全球。

  就理想主义外交而言,美国例外论认为只有美国才是世界的希望之乡、山巅之城,是世界各国的榜样。就现实主义而言,美国例外论认为,除了美国,非民主国家都是邪恶和腐败的,为此美国有义务进行干涉,以扩大民主阵营,确保美国在国内和国际上的利益。“许多美国历史学家认为,美国例外论是美国外交政策的根源,美国在同世界打交道时所有做的好的方面都可以追溯到这一理想主义的根源,所有坏的方面都可以追溯到美国人假仁假义的态度中所包含的自高自大和伪善”[周琪主编:《意识形态与美国外交》,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21页。]。问题是,世界上不只有美国认为自己是例外的,而且像法国、俄罗斯、中国等这些有着悠久文明并且实力强大的国家和民族也认为自己的民族是例外的。就中国而言,中国古代就把自己看成是世界的中心,因此形成了中国特有的天下主义;现在中国又走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模式。当美国的例外论遇上中国的天下主义和“中国特色”之际,很明显民族之间的矛盾和张力就有可能由此产生。

  美国国际文化战略很少单纯地出于理想主义的驱动,而往往有着现实利益的战略目的。二战后,美国曾经支持一些独裁政权,因为它们有利于美国与苏联进行冷战,有利于美国势力的扩张。从上述分析可见,美国国际文化战略中的观念——“美国例外论”具有民族主义的性质,它是美国人的身份界定。因此美国软权力具有民族主义性质的层次。

  二、国际主义性质

  其次,我们再来看一下美国国际文化战略中的普世价值因素。不言而喻,美国高科技文化产品是具有普世价值性质的。美国高科技文化产品是人类科技文明的结晶,凝结着科技工作者的智慧,各国家各民族都希望拥有美国高科技产品,无疑它们具有普世价值性质。

  美国民主制度和其所反映的民主、自由和人权原则也含有普世价值的因子。普世价值是对人类自身的终极关怀,主要围绕民主、自由、人权等等一系列人之为人应享有的权益呐喊和呼吁。

  第一,美国式自由。

  美国社会是一大熔炉,不同种族的混合,不同信仰的共存,不同价值的追求,不同理想的交织,令人惊异的是在这个急剧流动变化的社会中,竟然这么多差异之间能相安无事,各自向着各自的方向前行,不得不令人惊叹于这个社会巨大的包容性。古代哲人所追求的和而不同恐怕在美国得到了最好的诠释。是什么让这么多差异共存却不冲突?民主、自由。民主保护的是多数的利益而自由却是侧重于少数人的权利。

  美国自由最重要和最突出的内容就是政治自由,这也是美国自由区别于其他国家自由观念的最突出的特征。既然民主已经保护了多数人的利益,那么被排斥的群体这些少数人的权利理应得到保障,因此,美国法律规定了美国公民应享有的种种自由权利——这样也就保障了少数人的权利不受侵害。而少数人或者被主流排斥的人,如果没有自由的保障,那么这些群体的利益势必遭到侵害。

  因此,从被排斥这个群体的意义出发,无疑世界各国都有少数被排斥的人,他们同样需要自由权利的保障。所以美国式自由含有人类普世价值的因子,我们应该大力借鉴学习。

  第二,美国式民主。

  从字面上看,民主是指“人民的权力”,权力属于人民。民主的三大支柱是政党、议会和选举。从这个要求来看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是民主国家。那么,美国为什么还要指责很多国家不民主?而且要向这些国家输出美国的民主制度呢?这是因为美国评价民主时是以自己的民主制度作为样板的。那么,美国民主包含哪些内容和特点呢?美国式民主内容主要包括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总统制、联邦制、共和制、权力制约与平衡等等。而且美国民主从其内涵上看,它既是一种制度、同时也是一种程序,还是一种价值。

  那么,美国式民主最大特点是什么呢?根据美国民主形成发展的历史来看,美国式民主最大特点可以称之为“宪政民主”。也就是美国人民普遍享有的民主权力是根据宪法来决定的,宪法不仅规定了总统的权力,而且还进一步保障人民权利不受侵犯,同时美国式民主也有程序上的保证。概言之美国式民主既受宪法保障又得到政治体制程序的保护,同时人民还高度认同是一种价值。这种特点避免了多数人的暴政,同时又能体现多数人的意志和权力。也就是说,在美国民主不仅是一种权力,同时也是一种限制。因此,美国式民主随着历史的发展日趋完善,“宪政民主”所坚持的有限民主原则也成为人类普世价值的因子。

  从上述论述可见,美国式民主具有丰富内容,其中核心价值是“宪政民主”对多数人权力的维护和限制,因此抛开其法律、规则、程序方面仅就美国式民主所体现的原则而言无疑也具有全人类普世价值的因子。

  第三,美国式人权。

  人权是一个源自西方的观念。美国式人权的特点是非常重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当然,美国人权的内涵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历史观念。相对于发展中国家提出的重视人权中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美国式人权更重视自由权利和政治权利,这可以说是美国式人权的最突出的特征。

  冷战后美国大力运用软权力中的人权外交,其目的虽然有理想主义的成分,但更多的是现实利益的考虑。因为通过人权外交,可以促使发展中国家建立起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基石,从而进一步扩展民主制度。

  那么,美国式人权是否含有普世价值的因子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对自由权利的追求是各国各阶层人们一直不曾放弃的努力,只是限于国情和条件,发展中国家才提出要重视人权中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如果国情和条件改善了,这些发展中国家一样会大力提倡人权中所理应包含的自由权利和政治权利,同样会把人权中的自由权利和政治权利提上议事日程。因此,美国式人权也具有普世价值的因子。

  总之,美国政治价值观所包含的民主、自由和人权,它既是美国国情和历史的产物,同时它们所反映的一些基本原则也具有普世价值的因子。而且,美国的自由、民主和人权是互相联系、互相保障的。面对美国式的自由、民主、人权,我们不应该一味拒绝,而是学习借鉴其所包含的普世价值的因子,从而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三、文化帝国主义性质

  第三,我们来看一下美国国际文化战略中的“文化帝国主义”性质。通过对美国国际文化战略的运用及其表现形态的分析,我们认为美国国际文化战略的目的就是推行所谓的“文化帝国主义”。“文化帝国主义”并不是什么新理论,早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汉斯·摩根索在其扛鼎之作《国家间政治》中就认为帝国主义控制世界有三种方式:军事帝国主义、经济帝国主义和文化帝国主义。他指出文化帝国主义“是最为微妙、也是最为成功的帝国主义政策。其目标不在于征服领土、控制经济生活,而在于对人心的征服与控制,由此,它成为国家之间改变权力关系的一种手段。人们能够设想,一国的的文化,尤其是其政治意识形态,连同它所有具体的帝国主义目标,征服了另一国所有参与决策的公众的心灵,该国就将赢得更为彻底的胜利,它必定是把其优势地位和霸权奠基在比任何军事征服或经济主宰者更为稳固的基础之上。为达此目的,该国就用不着威胁对方,向对方动用军事力量或施加经济压力了。为达到他国屈从于该国意志的目的,通过该国强势文化和更有吸引力的政治哲学对他国的劝导就可以做到这一点了”[HansJ.Morgenthau,PoliticsamongNations:Thestruggleforpowerandpeace,NewYork:Alfred.knopf,Inc,1985,P.74.]。

  无独有偶,差不多在同时,英国学者汤林森也出版了一本专著题目就叫《文化帝国主义》。两位学者对文化帝国主义的见解各有千秋,但其本质是相通的,那就是美国要在世界范围内建立文化霸权。而汉斯·摩根索更注重文化在国际政治中所发挥的作用,因此,更具典型的意义。时隔半个世纪,约瑟夫·奈之所以旧话重提,且改头换面,提出“软权力”理论也是为实现美国“文化帝国主义”这一目标服务。

  应该说,约瑟夫·奈并不是不知道文化帝国主义,他之所以提出软权力理论,倡导美国重视软权力的运用,自有其民族性的意识作指导。约瑟夫·奈认为,“坦然接受“帝国”一词的用法将成为对美国外交灾难性的指导,因为该词没有考虑世界已经发生了怎样的变化。[【美】约瑟夫•奈著:《软实力》,马娟娟译,中信出版社,2013年版,第183页。]”他还指出,“出于世界和美国的种种原因,美国应该避免让误导性的帝国比喻来指导我们的外交政策、帝国不是我们所需要的用来帮助我们理解和应对21世纪全球信息时代的用语。[【美】约瑟夫•奈著:《软实力》,马娟娟译,中信出版社,2013年版,第187页。]”可见约瑟夫·奈提出软权力理论是为美国外交政策服务的,有其深刻的西方语境,在世界各国民族意识已充分觉醒的时代,再提“文化帝国主义”只能让多数国家从心理上排斥而厌恶美国。而约瑟夫·奈的高明之处就是把“文化帝国主义”加以包装,重新用来指导美国外交政策,其目的在于在外交交流中不露痕迹、机巧地推销自己的文化理念,以博得他国公众的理解、同情、认可和支持。如果说老牌帝国主义主要是用大炮征服世界、奴役弱小国家人民的话,那么,文化帝国主义则凭借文化软权力渗透不动声色地征服各国人民的心灵,使他们自觉地服从超级大国的霸权。美国国际文化战略的对外宣传,既是无孔不入的,又是全方位、多层次的,几乎没有什么人能完全摆脱它的影响。但形式无论怎样改变,掩盖不了美国文化输出的目的与实质,美国积极推行国际文化战略就是要在世界范围内建立汉斯·摩根索所说的“文化帝国主义”。亨廷顿所言也说明了这个道理:“虽然美国认为,非西方国家的人民应当认同西方的民主、自由市场、权力有限的政府、人权、个人主义和法制的价值观念,并将这些价值观念纳入他们的体制。······但是西方人眼中的普世主义,对非西方来说就是帝国主义。[【美】塞缪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新华出版社,第2002年版,第200页。]”

  总之,美国国际文化战略的实质与特征具有层次性、复杂性。山东师范大学博士惠敏仅就美国大众文化而言认为它具有16个特征,它们是全球性、普世性、产业性、商业性、现代性、前瞻性、通俗性、娱乐性、帝国主义性、霸权性、殖民性、垄断性、隐蔽性、欺骗性、侵略性、单向性。[惠敏著:《当代美国大众文化的历史解读》,齐鲁书社,2009年版,第64—112页。]这种分类无疑也很有见地,但是对美国国际文化战略而言过于琐碎,难于把握。因此,作者对上述特征进行了归纳,所有美国国际文化战略的负面性层次都可以归之于帝国主义性质;所有美国国际文化战略的积极性层次都可以归之于普世价值性质;另外所有居于普世价值性质和帝国主义性质中间的层次可以归之于民族主义性质。这种划分更易于我们把握学习和借鉴或者反对抵制美国国际文化战略的内容。另外,美国国际文化战略所具有的三种性质不是平行的,而是以文化帝国主义性质为主导、民族主义性质和普世价值性质为辅助的一体两翼的性质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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