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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6-01-06 10:41  ┊ 阅读  ┊  人参与  ┊ 文 / 苦瓜丫丫

  无聊的晚自习,时间在左手腕上滴答滴答流逝,可能你在补着今天课上的笔记,可能你在欣赏着大文豪的佳作,万不能陪伴手机度过。无聊的课文实在难以下“咽”,扒扒橱子,找到了买的最早的书,说来又是一段故事。

  2011年的暑假,中考完的我,为体验工地生活来到大都市--天津。吃住不花钱,工资是净收入,有钱不知买什么,闲来时逛夜市,在霓虹灯丛中瞧见一朴素,门面简单整洁的书店。老板戴着一副细边眼睛,也许是老板自己喜欢书,于是就开了这家书店。图书可出售、出租、回收,门的最前面摆放的是一些金庸、古龙类的武侠小说,书多数破旧,但摆放井然有序。在我四处浏览的同时来过两位顾客,一位是女性,是过来租书的,另一位是位男性,转了一圈无语而出。

  由于本人较笨,看书慢,所以租书不是明智之举。此前一直在农村无图书可看,更不用说书店,初中一直听老师说起四大名著,可素未蒙面。在书店里挑选了自己感兴趣的两本书,一本《三国演义》,一本《幽谷里的芬芳--最受喜爱的精美散文》,这就是我买的最早的书。

  在回家前三天又买了两本,《西游记》和《走在成长的阶梯上--一个故事影响你的一生》,天津的体验生活到此也结束了。

  高中对我来说最快乐的时光有两段,自习看淘来的盗版图书,午后操场跑步。半年养成的跑步习惯让我现在还喜欢那片红橡胶跑道,曾经在那里流下多少汗水还有幸福的时刻。两年养成的看书习惯让我一直喜欢着阅读。

  晚秋的季节,多寒风、冰雨、落叶,淅淅沥沥的雨滴始终泣不完,三两的凉风吹落熟透的桐叶,听着雨和风的合奏,打上一杯热水,捧着一本喜欢的书看到睡意绵绵。是言情的忠贞小说也好,是中外古典名著也罢,都可以看到灯火阑珊,钟声鸣起。“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在学习上我不是最好的,也不是最用功的,但我喜欢无理由的旅行,喜欢坐火车和看书。

  高三对我来说,我确实没有付出最大的努力,成绩也在理想之内,无论怎样漫长的暑假定要出去的。思来想去,不如走远一点,一个临海的现代城市,有着喧闹的人群和不灭的夜晚,厦门是个不错的选择。趁年轻,好多还没有安顿下,多看看外面的世界。

  工作六天休一天的班,但闲下来又不知做些什么。男人的本性也好,探索精神也罢,这一天乘公交,从车窗观望这个陌生的城市。坐公交喜欢坐到终点站,似乎那样自己的车费才发挥了它最大的效益。竟找到一家书店,才明白,书也可以以重量来销售的。离家千里,经济独立,每一分钱都精打细算。买了一本当代作家安妮宝贝的的《告别薇安》,出自不自觉的喜欢,8元。等我看完电视剧《蜗居》后,才慢慢接受了她里面的观点,或是慢慢接受现实吧。

  我住在海沧区新垵,闲的时候也会去区政府的图书馆乘凉。自己做饭自己吃,偶尔也会自己“自创”一两道菜,最喜欢的还是包饺子。厦门是一个让我难忘让我开始独立的城市。阅读像吸食毒品,一旦沾染,此生难戒,吞噬你的灵魂。最早阅读的书对你的影响也就越大,它就是你的信仰,你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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