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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迟退休年龄真的就是良策吗?

发布于:2008-11-24 10:29  ┊ 阅读  ┊  人参与  ┊ 文 / 汤以方

  

 

   

连日来,一条关于推迟退休年龄的消息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议论,据说这一命题的提出主要是为了应对当前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账户亏空问题。有些专家甚至还论证:推迟退休不仅能够减轻社会养老金支付压力,同时还具有保障人们工作权利、延缓人们的老年化心态、增加个人收入和退休金收入,有利于未来我国劳动力结构合理调整等诸多好处。  

不否认,推迟退休对于弥补当前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不足,减轻政府支付压力确有一定积极意义。比如现在女职工从50岁退休就开始领取养老金了,如果推迟至65岁退休,那就等于既要多交15年的保险金,又迟领了15年的养老金,其富盈寡出的运作模式当然会令养老保险基金账户上的银子越来越多。但是我们要说的是,国家和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这种强求民意、一厢情愿的行为究竟是在维护谁的利益,又在牺牲谁的利益?其动议究竟是建立在什么样的社会基础和法律基础之上?难道说推迟退休年龄真的就如某些专家所言的那样,是一种百利良策吗?  

事实上,推迟退休除了能达到减轻政府养老金支付压力的目的外,恐怕更多地还是负面效应。第一,当前,尽管我国已开始步入老龄化时代,但人口基数却仍呈增长趋势,加之受城乡一体化改革、科学技术发展,经济运行结构体系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在未来一定时间内,我国的劳动力仍将处于增长状态和饱和状态。如果延长退休时间,势必会增加年轻人的就业压力,这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年轻人的就业权益将产生一定影响;第二、随着我国独生子女家庭增多,人们对于下一代的培养也十分重视。如按现在的年龄退休,父母正好可以利用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帮子女带孩子,让子女安心工作,开创更好的事业。否则必然形成“小牛怠工育子,老牛拼命拉犁,”的社会分工局面,既容易带来许多家庭矛盾和社会问题,也不利于劳动力结构的优化;第三、据权威统计,目前我国的人均寿命只有72岁,如65岁退休,退休后安享天年的时间就不会很多。实际上按照我国人口健康状况,女同志在50岁以后,男同志在60岁以后一般都处于疾病多发阶段,头脑思维、体能素质和工作效能均呈下降趋势,即使在岗亦已发挥不了最佳工作效能。同时还可能会因工作压力大,缺少有效劳动保养,导致健康状况恶化,出现人未退休身先死,或人退休,命亦休等现象的出现。这种让人推“一辈子磨”的退休制度无疑是背离了国民“人性化养老”的基本原则。  

推迟退休不仅会带来许多负面效应,同时还存在法律侵权和利益分配不平等问题。按理,国家对于职工养老保险金如何交、交多少、交多少年,如何发放、管理等都是经过严格分析计算出来,职工按规定标准足额缴纳了养老保险金就不应该存在账户亏空和支付能力不足问题。之所以出现这一问题,第一是由于当初国家实行养老保险金退休制度的时候,有一个开缴时间与缴纳对象划线的问题,其中对一部分人员实行了免缴、减收和视同缴纳等政策,由于先期缴纳基数少,后期支付总量大,当初应由政府垫付的“减、免与视同缴纳”部分的资金最终并没有兑现,因而导致了养老保险基金的亏空;第二是由于对基金的管理不善而导致。但不论是政府先期政策失误、技术操作不当,还是后期食言、管理不善,其账户亏空均应由政府买单。绝不应该用延长退休年龄,让职工多缴少取和推迟领取养老金的做法来进行责任转嫁。  

此外,职工按国家规定标准实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期待着50岁与60岁退休,从关系上完全是在和政府履行一种养老保险合约。对已经按规定标准缴纳保险金的职工随意延长工作年限,增加工作时间,且强行实现让职工多缴保险金,少领和推迟领取养老金的做法完全是一种违法行为。与此同时,对于在同一时段内参加工作,按同一标准和份额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职工,最后还会因退休时间不同,而出现休息权利不平等、劳动付出和实际收益分配不平等等新的不公平现象。  

在现实中,确实有一些“宝刀不老”之人,他们希望延长工作时间,来获得更多的工作权利,获取更大的人生价值和社会收益,通过参加更多的社会劳动,也确实可以延缓一些人的老年化心态。但是劳动不一定非在工作岗位上,老年人有老年人的事情,当今社会,让老年人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发挥余热的机会很多,那些精力充沛的职工退休后完全可以通过开展老年社会化服务来拓宽再就业渠道和创业渠道,大可不必让更多心力不济的人去陪着少数精力旺盛的人晚年熬班。如果我们分析一下社会劳动力的结构状态,从事领导、管理岗位,公务员岗位,社会保障条件和工作环境较好岗位的人员占全部劳动岗位只有相当一小部分比例。这些人多数健康状况好,家庭基础好,工作条件好,后顾之忧少,分配收益高。而绝大多数职工则都是在比较艰苦的条件下工作,身体状况欠佳,家庭和社会问题较多,分配收益不高,并不希望延长工作时间。所以推迟退休只能是少数人欢迎,少数人得利,牺牲的将是大多数人的利益。  

任何一项制度的改革必须本着有利于社会和大多数人的利益出发,做到合乎民情,顺乎民意,而不是盲信于少数专家的公式和理论。养老保险基金亏空问题当然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但是如果将政府的责任转嫁给职工来承担,以牺牲职工的权益来换取问题的解决肯定是不可取的。  

当然,在退休制度上也不妨作一些合理的改革,如可以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制定出退休年龄的最低限和最高限,结合经济杠杆制定不同年龄段退休养老金的分配标准,本着本人自愿、自由选择的方法,实行弹性退休也不失为解决相关问题的好举措。   

2008.11.20  

   

责任编辑:admin 作者文集 作者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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