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来到忽然花开! 登录注册忘记密码

魔圈(3)

发布于:2007-10-15 19:58  ┊ 阅读  ┊  人参与  ┊ 文 / 耿东林

   西思

  西思是戈尔夫妇的独生女,今年十七岁,刚从海地大学回来度假。她每天都早早地起床,独自沿着河边散步。

  这是一条南北走向的河,它的入海口刚好从戈尔庄园的门前流过。河水清粼粼的,天气晴好时,都能看清河底五颜六色的鹅卵石,能观赏鱼儿在水中游来游去做各种优美的姿势。

  太阳出来后,这种清静幽雅的河面就被一只只小巧玲珑的独木舟扰乱了。驾舟的大多数是印第安人,他们通过这条河道去海边打捞藻类和贝类,回来后加工成优质的动物饲料。

  偶尔也有一些大的船只驶过,船的中间竖着高高的桅杆,扯起帆篷,从上游缓缓而来。这种船很少是载货的,大部分是载客的,船舱里、船头船尾的甲板上都是挤满了人,这里有老有少,有男有女。由于他们来自不同的国家,所以他们的口音、肤色、装束也各不相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他们都是穷苦的淘金人。

  淘金,乍听起来这是一种颇有诱惑力的、令人神往的闪光的行业,其实人们哪里知道淘金者的艰辛。整天泡在水里挖沙洗沙,有些人金子没淘着人却累死了,也有少数人淘得一些金子,但不是被海盗抢去,就是在狂风巨浪中与金子一起葬入大海。

  西思每次看到这样的船只和这样的乘客,那纯净的心灵都会受到一次重重的撞击,她也总免不了要长长地叹口气。

  河床的右侧是一片平展展的沙滩,这是海水涨潮时冲上来的泥沙淤积而成。河边的孩子们最乐意光着脚丫在上面奔跑,那一串串浅浅的脚印,正是他们留下的童年甜蜜的记忆。孩子们跑累了就蹲下来捡贝壳,大的小的五颜六色。

  西思有时看他们玩得惬意,那样天真充满童趣,竟忘了自己是一个赫赫有名的庄园主家的千金,一个十七岁的浑身散发出青春魅力的大学生,情不自禁地脱去那双鹿皮小红靴,光着白白嫩嫩的小脚丫,参与到他们中间去,和他们一起追逐、嬉戏、玩耍,直到弄得满身泥污,或者被孩子们捉只蛤蟆什么的吓得香汗涔涔、娇喘嘘嘘,才算尽兴。当然这都是节假日中才有的事。

  戈尔太太没有给戈尔生个儿子,西思就是他们这份产业的唯一继承人,要管理好这份多少辈人辛辛苦苦挣下的家业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仅要学会种植、管理,还要精通社会交际,捕捉经济信息。要想掌握好这些专业性的知识,语言可是关键。

  海地的官方语言是法语,而民众所采用的则是土著与西非的混合语。只掌握这两种语言在戈尔看来永远是不够的,所以他决定把西思送到太子港的最高学府去学英语和西班牙语。

  西思是个绝顶聪明的女孩子,她思维的敏捷性和极强的记忆力,还有对新生事物的敏感度,都获益于戈尔的遗传。而她那亭亭的身材,娇美可人的容貌,那温文尔雅但又不失西方女孩洒脱大方的性格,又是对母亲秉性的继承。可以不客气地说,西思是杂交优势的典型人物。

  她感谢父母,更感谢上帝对她的宠爱,因为她有这样好的天赋,只要她想学的东西没有学不会的。英语和西班牙语她只用了一年的时间,书本上的知识就基本掌握了,现在她正在太子港一所大学学企业管理和社会交际学。

可戈尔仍不放心,在假期中又为她请了一位年轻的农业专家巴德来做她的家庭辅导老师。

  晨风轻轻地吹着,拂在脸上凉丝丝的,湿润润的,西思感到十分舒适、惬意。同样这轻轻的晨风也吹皱了河水,吹醒了岸边的雨林。

  太阳升高了,雾也渐渐地散去,河面开阔起来,西岸茂盛的热带雨林更显得生机盎然,青翠欲滴。

  过了这片雨林,前面不远处就是一片牧场。那些放牛牧马的小伙子,个个身强力壮,他们头戴太阳帽,身穿牛仔服。这是一种特殊的服装,这种服装是用粗斜纹绵布制成的紧窄的服装,通常为靛蓝色,但蓝中又泛着白,它不仅耐磨而且利索,当然有钱人是不屑一顾的。

  谁知到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人们在西服风靡全球的情况下,却又带着欣赏的目光看待牛仔服了,因为这种服装不仅紧身耐磨,人们还发现了其它的特点,那就是穿在身上挺拔、精神、帅气,更能展现年轻人健美的体型,这也就是人们所说的线条美。因此,这种被人们视为低贱的服装不仅拉丁美洲人爱穿,还流行到东方一些古老的国家,如中国、印度。小伙子们爱穿,姑娘们也爱穿,他们穿上牛仔服非但不觉得俗,不觉得贱,反而觉得是一种时尚,一种潮流。

  牛仔们每天到了牧场,摘去牛马的绳绊,让它们自由自在地在草地上悠闲地啃着鲜嫩的草,各人去干自己的事。更多的也是他们最乐意干的,是约上几个小伙子,挑匹快马,或在平坦的牧场上赛跑,或从山坡上急驰而下斗胜。

  牛仔们左手拉紧疆绳,半伏在马背上,两腿夹紧马肚,右手举着马鞭,一声令下,随着一声清脆的鞭响,马四蹄蹬开,真如风驰电掣一般,牛仔们在马背上那飒爽的身姿,的确令人敬慕,令人神往。

  一次西思看入了迷,也想骑上马背一试身手。当时一个名叫赛克的印第安人,牵过自己的马,把西思扶上马背,也许这匹马欺生,西思在马背上还没有坐稳,它就“咴咴”一叫向前跑去,西思吓得哭不得,笑不得,伏在马背上,闭着眼,风从耳边呼呼地溜过,头也觉得晕乎乎的,如腾云驾雾一般。也不知马跑了有多远,西思觉得马忽然前蹄腾空,把她从马背上掀下地来。

  西思在地上滚了两滚,马跑了,可她在地上怎么也爬不起来,幸亏赛克跑来,把她扶起来坐好,一边向她道谦,一边替她揉揉胳膊搓搓腿,多少减轻了她的疼痛感。从此以后西思是望马生畏,而那位印第安人的牛仔赛克却如同烙印一样留在她那美好的记忆中。

  他中等个头,有一张印第安人红色的脸膛,他骑在马背上活像一名勇猛果敢的骑士,更能体现出他那桀骜不驯的性格,也无怪他在每次与伙伴们的赛马中都能夺魁。

  令西思想不到的是,在他那勇猛果敢、桀骜不驯的性格外,还有另一面,那就是温顺柔情,特别是在一个陌生的高雅的女孩子面前。

  西思特别欣赏的是赛克那双炯炯有神的棕色的眼睛,她更佩服他的勇气,看她的时候他的目光是平视的,从不躲闪回避,这在男孩子当中,凭西思的印象是少见的。

  西思还从这心灵的窗户中看出他为人的直率、坦诚、不藏奸,与这样的人在一起有一种信任感和安全感。不像家庭教师巴德来,他虽然与她是同一种族(其实他已经是一个混血儿),可西思对他并没有好感,因为他给她讲课时,老低着头,从不正面看她一眼,似乎他是在给空气讲课。

  西思认为这是对她人格的不尊重,是瞧不起她。课余时,西思常用西班牙语与他说些闲话,而巴德来的西班牙语说得并不流利,甚至有时会说错,每遇到这种尴尬的事,巴德来总会用余光偷偷地瞟西思一眼。西思凡遇上这样的目光,心里就不自在,误认为他是胆小而又心术不正的人,与这样的人在一起,说不定哪天他会做出令她吃惊的事。为此,她曾多次向母亲提过,说她讨厌巴德来,要母亲把他辞掉,而母亲又总是说他人品好、学识高,留他做家教是她父亲选定的,别人更改不了。

  不管是母亲借此搪塞,还是父亲另有他意,总之巴德来那男子汉的形象在她的心目中是树不起来的。西思认为,男子汉是勇敢与智慧的化身,是坦诚与率直的典范。文弱腼腆得像个小姑娘,有说不敢话,有情不敢吐,没有一点阳刚之气,这种男人其实是对男性的背叛、亵渎,这样的人不是真正的男子汉,即使算也是阴气太重的窝囊废,成不了大事。

  西思一边想一边漫不经心地往前走,不知不觉到了雨林的尽头,前面不远处就是牧场了。她自从到太子港去读书就没有来过这里,算起来已经有好几个年头了,赛克还好吗?也许他长得更壮实了吧!说实在的,她多么想再见见他呀!一来想看看他那骑马的英姿,二来也想再细细地品品他那大胆地给她揉腿的滋味。

  是的,他那只手是只神奇的手,或者说是一只有巨大魔力的手,不然的话,她摔下马来时,左腿正好硌在砂石上,当时疼得她几乎失去了知觉,可为什么经他一揉,那疼痛感就烟消云散了呢?

  这件事如果换个巴德来他能做到吗?他断然是不会的,即使他满心想碰她,但也没有这样的勇气。从他那温文尔雅的秉性看,西思就怀疑他血管里流的是否有西方人的血液。

  巴德来你太令我失望了!西思想,你对异性难道一点性冲动都没有吗?你要知道男人单凭一张漂亮的脸蛋做资本,并不能得到女孩子的欢心,不管父母出于何种动机把你留下,在我西思的心中绝没有你的位置。

  让你那张漂亮的脸蛋见鬼去吧!

  西思一心想见到赛克,可她哪里知道,放牛牧马的人这时是不会来的,因为牲畜吃露水草容易拉肚子,痴情的西思只有徒劳神思了。

  太阳升有树头高了,灿灿的光把碧绿的牧场照得晶亮耀眼,雨林间和牧场的远处还弥漫着淡淡的雾,像轻纱,半浮半沉,给大自然增添了几分神秘。

  神情淡淡的西思,在雨林与牧场的交界处停下了脚步,中断了绵绵的思路,欣赏着四周大自然的景色。

  “小姐——”

  这是清晨,金沙河还没有来往嘈杂的船只,是静静的;雨林间的鸟儿兽儿也许还在朦胧的睡意中,也是静静的;牧场上和田野里也同样是静静的。所以姗蒂那稚嫩的、甜美的声音随着晨风传得很远,西思也能辨得很清。

  “是了,因起得早,没有向她打招呼,她发现我不在,肯定是急坏了。”

  西思边应边往回走,终因嗓音不高,又逆着风,声音传不到姗蒂的耳朵里,她仍在高一声低一声地呼唤着。

  西思沿着原路,急急忙忙往回走。

  就在这时从林间的小道上传来马蹄声,西思大吃一惊,以为是歹人,忙藏身于灌木丛中,大气也不敢出。

  马蹄声越来越近了,西思再一注意,马背上驮着的不是别人,而是监工头子艾盖尔。他满脸惊恐,狼狈不堪,看他这副模样,西思疑惑不解,就站起身拦住他问:“艾盖尔,你不是带着奴隶去海边砍甘蔗了吗,为何这副模样回来?”

  “小姐,快……快回老爷。”艾盖尔惊魂未定,说话结结巴巴。

  西思想:他平时骑在马上,高举马鞭,在奴隶面前走来走去,挺精神的,今天什么事把他吓成这个样子?她又好气又好笑地问:“艾盖尔,今天你是不是遇上老虎了?”

“不,小姐,他比老虎还……还可怕。”

  “他是谁?把你吓成这个样子?”西思显然有些生气。

  “是精灵!”

  “什么精灵?”西思仍然不明白艾盖尔的话。

  “就是伏都教的巫术师。”

  “巫术?”西思皱皱眉说:“他会什么巫术?”

  “据说,他的巫术能使死去的人还魂。”

  “这就奇了,人死了怎么还能还魂呢?我不信。”

  艾盖尔见西思不信他的话,又煞有介事地列举了社会上关于还魂尸的传闻。

  西思笑笑说:“他既有这样的能耐,你就带我去见见他。”

  “小姐,快回去吧!巴德来先生等你上课哩!”这时正好姗蒂气喘嘘嘘地找来了,拉住西思不放。

  “今天是星期日,不能宽松一下吗?”

  “不行小姐,你已经出来很长时间了,再不回去,太太可要责罚我了。”

  西思见姗蒂苦苦地哀求着,无奈只好对艾盖尔说:“你去把那会还魂术的巫术士带到庄园来,我倒要亲眼看看他有多大的本事。”

  “小姐,是不是要先请示一下老爷太太?”

  西思见艾盖尔有些犹豫就催着说:“我要做的事谁也拗不得,再说老爷今天已乘车去了西班牙,太太在做祈祷。”说着她拉着姗蒂跑了。

  艾盖尔低了一下头,叹了几口气,极不情愿地上了马,再望望西思,她那亭亭的背影已罩在淡淡的薄雾中,若隐若现。艾盖尔只好调转马头顺着原路怏怏而去。

   俗话说:请神容易送神难。把一个为非作歹的巫师请去家,西思你也太任性了。

责任编辑:admin 作者文集 作者声明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