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听说霜降,我心忽而惘然若失。
而走向窗前,进入视野的却依然是一片葱绿。这是早已想到的结果,因为人们喜欢繁盛,喜欢永远繁盛。
我自然也热爱生命的绿,那是年轻的颜色。然而,年轻不止这一种颜色。
“还不曾见秋天来过,它竟然就已经走远了吗?”我喃喃自语。
是的,我喜爱秋季。
因为秋天不冷也不热,我不用因此埋怨无辜的大自然,不用因为穿着臃肿而显胖或者因为穿着单薄而露胖。因为家乡的作物们总在秋天收获,在家乡,中国北方的这片黄土地上,没有哪个季节比它更丰硕。
因为我喜欢看秋天叶儿飘落的景象,可以是生命失落的悲哀,也可以是一种动态的美,柔美。因为秋天是诗人的季节,或悲或喜,最后成就了世间永久生动的风景线。“却道天凉好个秋”。
没错,身后的这个秋是最纯的季节,也是最深刻的季节。
2010年清秋的一个夜晚,学校所在的古城西安的这一处不仅下了暴雨,而且伴有冰雹。偌大的冰丁打在玻璃上,我似乎理解到什么叫力量,什么叫脆弱,一丝恐惧在心间久久荡漾,不肯离去。我又想起了那次四月里的雪花。
自然的季节如此异常,生命的季节又怎能永远繁盛?
生命无常,而这无常又何尝不正是成就生命之美的所在呢?
路遥在《平凡的世界》里说过,“我希望你的一生充满欢乐,可是,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我想每一个年轻人,每一个人都应该淡然接受,欣然面对。
生命的季节自此总会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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