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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建行为如不重拳出击将发展成公地悲剧(“花开十年圣鹰杯”)

发布于:2016-12-01 10:33  ┊ 阅读  ┊  人参与  ┊ 文 / ydtqj2006

 11月24日,记者从三角镇获悉,该镇“两违办”联合国土、公安等部门于近日重拳出击,对5处未经批准私自建设的养殖场进行了依法拆除,共拆除违法建筑面积近4000平方米。(11月28日《中山日报》)

  看完此则新闻,我不由想到在一次拆违行动中,龙岩市永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位领导说过的话: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严防、严控“两违”建设,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如不明确存量“两违”建设治理力度,按计划逐步治理,这种侵占公共用地为己有的行为,不能一直成为一道无解的管理难题。要避免公地悲剧,本质就是要保持公平和可持续发展问题。

  公地作为一项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有使用权,但没有权利阻止其他人使用,而每一个人都倾向于过度使用,从而造成资源的枯竭。抢建行为、违法用地、过度砍伐的森林、过度捕捞的渔业资源及污染严重的河流和空气,都是“公地悲剧”的典型例子。之所以叫悲剧,是因为每个当事人都知道资源将由于过度使用而枯竭,但每个人对阻止事态的继续恶化都感到无能为力。而且都抱着“及时捞一把”的心态加剧事态的恶化。公共物品因产权难以界定而被竞争性地过度使用或侵占是必然的结果。

  如果抢建行为不及时出重拳打击,就有可能养痈遗患成“公地悲剧”。老话说,“成物不可损坏”。意思是说,经过劳动创造出来的东西,不能随便地损坏。因为它耗费了人力、物力和财力,凝聚着劳动者的汗水和智慧。真成了“公地悲剧”,则更加难以处置,矛盾会加深,冲突会更大。值得肯定的是,三角镇此次拆除行动“粗中有细”赶在猪场仍未引进猪苗前开展,通过依法依规拆除,打击了顶风违建行为,同时也刹住了违法乱建歪风,有效遏制了当地违法新建抢建设势头。但笔者觉得工作做得还不够靠前或可说是略嫌滞后了,当事人罔顾法纪,仍利用夜间及节假日继续进行抢建是事实,但执法人员夜间及节假日去哪里了?这块执法空挡断档的短板该如何补上?这值得深思。

  所以,各有关单位要明确责任,规范治理程序,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惩、执法必严,加大对抢建抢种行为的打击力度。一要统一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强化领导责任。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危害,把思想统一到行动上来。二要明确责任,依法行政,所有“两违”活动一经查实,必须严肃查处,不开后门、不留死角,确保公平公正,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好各项事项。要派工作组进驻现场;要依法依规做好“两违”认定和监督工作;打击“两违”的责任要落实到人,问责到位。三要依法打击抢建等“两违”行为。抢建等“两违”行为不仅是城市发展建设的毒瘤,违背社会公平,“两违”建设使得少数人不当得利,也侵害了大多数群众合法权益,让“老实人吃亏”,给城市带来了严重的环境、安全等诸多问题,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务必痛下决心,用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下大力气加以整治。要加强抢建等“两违”案件的深入摸查,加大案件审理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执法力度,确保城市人居环境和社会稳定。四要加强统筹和指导,敢于直面矛盾,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协调工作。

  打违尚未成功,执法仍需努力。建议各级政府当前和今后要把整治“两违”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细致调查,掌握最准确的“两违”信息,加大管控和拆违力度,把“两违”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降低社会损失和执法成本。同时,积极发挥各县、市区“两违”办对各乡镇(街道)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对重点地段及违法案件高发区坚持开展不定期经常巡查,重点整治,并积极配合各乡镇(街道)的拆违行动,以此震慑胆敢“两违”者。

  2016年11月28日

  姓名;童其君

  身份证号码:352623196804091312

  单位: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通联: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办长化社区

  职称:助理会计师

  邮编:364100

  联系电话:13959096580

  银行账号:622202141000262391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龙岩市莲花支行

责任编辑:王会爽 作者文集 作者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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