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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差(情感故事征文)

发布于:2013-07-06 08:09  ┊ 阅读  ┊  人参与  ┊ 文 / 玫红
  咚咚咚……
  从二楼到一楼,拖鞋踩踏木地板的声音越来越近地传来。
  他妈妈被他下楼梯的脚步声吵得不耐烦,便放下手中正洗着的碗,把头探出厨房门向他大吼:“要死人啦?赶着去投胎啊?!”那火爆的声音,把她自己头上的大波浪卷发震得微颤,似乎要以这别具一格的方式表示对儿子的不满。
  大人总是这样,小孩寄宿在学校时,电话里对孩子讲的关心、疼爱的话不绝于耳,仿佛自己的孩子不是在学校学习,而是在监狱劳改受苦,恨不得马上把孩子接回来捧在手心里,可是,当孩子放长假回到家里了,相处渐久,疼爱的热度却会慢慢地下降,对孩子的这样那样都会莫名地觉得不顺眼。
  “你看看你自己,都毕业1个多月了,还呆在家里,吃是父母的,穿是父母的,也不找点事来做做……”火爆的大吼变成家常便饭般的唠叨,分贝从天上掉落到地面。
  修长的双腿下踩着一对人字拖,身上那身肥大的T恤足够容下两个他,额头前的刘海把眼睛遮住,耳里塞着对耳塞,周杰伦的《七里香》正播放着,2004年的夏天,他,于再清,18岁,高考的结果出来了,仍是一副对这个世界满不在乎的样子。
  “一个电话来,你就连晚饭都不吃了……”他妈妈继续唠叨着他,而他已经走的老远了。
  夏天的夜晚来的特别迟,太阳刚刚藏在西面的山那边,天上千军万马似的火烧云把这个南方小城“踩踏”成淡黄色的世界,楼墙是淡黄色的,马路是淡黄色的,远处的稻田和湖面也淡黄色的,这淡黄色是梦幻的颜色。他牵着吴安安的手,两人默默地漫步在熟悉的碎石子街,街旁肥大的梧桐叶打落在地上,“啪”声音清晰,令人更觉周遭的安静。吴安安突然开口:“我在电话里忘了告诉你,我妈想见见你,你明天上午9点钟来我家。”迷人的世界从淡黄色逐渐变成灰白色,电线杆上贴的《寻猫启事》渐渐变暗变模糊,几只蝙蝠从楼角掠过头顶,远远地一盏接一盏的路灯越来越亮,两人投在地上的影子拉得老长、交织……
  第二天,在吴安安的家里,他隔着长长的桌子和吴妈妈面对面地坐着。“小于,你知道我家安安就要升高三了,她要集中精力去学习,你是聪明的孩子,晓得该……”,他打断吴妈妈的话:“阿姨,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我不会影响安安的前途的,我还有事,不好意思我先走了,再见。”干净利索地说完,他转身离开了吴家。吴安安噙着泪水,耷拉着脑袋沉默地坐在妈妈旁边。
  喜欢穿棉布裙子、头发扎得一丝不苟的吴安安,在大家心中一直是乖乖女、爱学习的形象,他和吴安安第一次认识是在吴安安读初三时。那时他在他们市里最好的中学读高一,在E中学习优越的他,在年级里考试分数超第二名60多分是常事。吴安安的目标学校是E中,可是从几次模拟考的结果看来她的目标有点悬。那时离升中考还有三个月,吴妈妈通过朋友认识了于再清,请他在周末做女儿的家教。
  世上最难预料的事情莫过于感情,一位名字记不起的外国作家曾经说过:“当你的脸上开始长青春痘的时候,你也应该做好准备处理你的感情烦恼。”
  一天,吴安安对于再清说:“我知道,当我说出口之后,你可能就会结束对我的辅导,虽然升中考很重要,可我还是要说,我喜欢你。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不能再等了,我害怕等待的烦恼充斥着我……”她抿了抿嘴又接着说:“好了,终于说出来了,我心里的感觉好多了,你呢?我是应该现在问呢,还是……”于再清担心自己回答是或者不是都会影响到吴安安的安心冲刺,给吴安安一个安定的眼神说:“安安,一定要考到E中,我在那里等你,要继续加油哦。”
  2001年的夏天真的很闷热,窗外吹进来的风是热的,知了躲在树里叫个不停,房间里的电风扇无力地转着,他穿着小裤衩在床上躺也不是坐也不是。
  “铃铃铃……”
  电话那边,吴安安激动地说:“出来啦,结果出来啦,我查到了,我高出6分考到了E中……”
  那天夜晚,他们用三瓶啤酒灌溉了不能说不好的心情,吴安安想:世界上最幸福的时刻莫过于此时!她不认为自己是小孩,他们开始了第一次接吻,闭上眼睛,她感觉自己像是挣脱了这个酷夏的束缚,如留兰香薄荷般纯真、清新。仿佛身在开阔的非洲大草原,周围的一切都变成了斑马、长颈鹿……
  成功的定义,对于他或许就是有个好的前途,而这生硬的词具体地来说,是在一次次的考试中考到让同学羡慕、老师竖起大拇指的分数,可是时间久了,一切看起来宏伟但感受起来却飘渺的东西都会变得乏味,这不止是他有,吴安安亦有。
  所以他们两人在一起时是最开心的,那时还不知道Cappuccino的另一层意思,喝着Cappuccino咖啡,吴安安在享受着自己的爱情,乖乖女一旦拍了拖,眼睛里都像是有团炙热的火焰,而这火焰是真心诚意的,即使有时心里有点小害怕:她想自己完了,喝酒,还早恋,可是想想,一切又是那么值得。
  Cappuccino的第一口总让人觉得苦涩中带着酸味,大量的泡沫就像他和吴安安的轻挑、拖沓的生活,而泡沫的破灭和那一点点的苦涩又像是梦想与现实的冲突。这仿佛告诉正值青春期的青少年,在享受过童稚、美好的时光后,便要开始面对踏入成人世界的冲击。他高考失利,原本可以上一所三流的大学,但他拒绝。他不敢想象不读书的自己,过了那个夏天、出了那个小城能干些什么,他以为那个夏天是自己黯淡人生的开始,那时他开始真正的吸烟。
  其实,他之前就吸过烟,是和吴安安,每当老师和家长劝他们不能早恋过后,他们就躲着偷偷地抽,叛逆的样子抽起烟来却故作深沉,他记得吴安安抽烟的样子像只猫,故作高雅,却大口大口抽完她的还要调皮地夺去他自己嘴上的。
  离立秋还有几天的时候,他妈妈叫他去北方他爸爸那里。
  在北方靠海的一座大城市,他爸爸包了一家酒店的厨房,手里管理着十几个人。火车沿着山脚走,然后走过大平原,沿途的江河越来越开阔,那时坐的还是有窗的绿皮火车,在两天两夜的途中,看到的风景是一直待在小城里的他所没看过的。目的地都还没有到,沿途的风景就让他眼花缭乱了。昨天还呆着的小城,随着火车的远去在记忆中很快就变得陌生起来了,包括吴安安,包括他们之间的关于,可是,这陌生又是清晰的。而他在那刻最想念人是妈妈,那个一直以严厉的风格抚养自己到这么大的女人,在吹进火车里的风中,看着窗外大片的麦田的视线渐渐地湿润、模糊起来了……
  他爸爸把他安排在厨房里干传菜的活,刚开始还觉得新鲜,可是,想到如果自己要是一直这样做下去,委屈的滋味就会立刻涌上心头。
  中秋节那晚,父子两坐在一起吃饭。他爸爸把自己劲辣无比的“柴头烧”酒第一次倒给他喝。头一口,就呛到他眼泪直流。“18岁,喝了这杯就是个男人了,考虑事情也要像个男人”说完,他爸爸又给他的小酒杯满上。
  那晚他爸爸和他说了很多话,叫他等酒店忙碌的黄金周过后回去复读。他并不是没有想过复读,可是回去了又能怎么样?心中老是有一件事搁在那里,可是具体是什么又说不出来。
  他爸爸给了他一笔钱,回去复读用的,然后送他上回去的火车。
  他从那个小城里出来前就打算,出来就不会再回去的了,至少也不能那么快回去。所以,火车暂停到途中车站时,他就偷偷地溜下来了,那一站是华中的历史名城,他在大街上游逛,那心定气平的样子就仿佛是走在自家的门口。
  去到武汉大学游玩,他倒过来念武大的门坊:学大汉,武立国。就想起了半年前自己的雄心壮志。在登黄鹤楼的时候,他认识了一个同行名字叫做晴的女人,他叫她晴姐。晴大他16岁,是来这里打工的外地人。
  那天,晴刚辞掉了工作,成为“无业游民”。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两人一见如故,都有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触,很谈得来,他聊了他的很多,她也聊了她的很多,以致忘了时间。华灯初上,长江江面的波澜倒影着霓虹灯,天很快就黑了下来。他应晴的邀请去了晴租住的地方,在那里吃了饭小坐了会儿,他就回自己住的旅馆了。
  躺在床上,他的思绪很乱……
  他的爸爸常年在北方工作,一年到头没有几天是留在家里的,所以,对于他,妈妈即是妈妈又是爸爸。可妈妈在他的成长环境中扮演的角色大多是严母,让人看起来像个父亲,少有母亲本质的柔性、温暖。他记得读小学三年级的那个寒假,家里置买年货,爸爸还在北方,他妈妈把一大袋米扛在肩上,那力气活是劲较小的男人是干不了的。她也不让他闲着,叫他提一些没那么沉的袋子回家,在离家还有四百多米的地方,他实在是提不动了,就停放了下来休息。回到家里他妈妈打开袋子,看到几只鸡蛋因为途中的停放被挤破了,于是揪着他一边怒骂一边用竹棍暴打,邻近过年,虽然家里只有母子两人,但在打骂和哭喊的声音中仍能感受到鸡飞狗跳的氛围,他就是一直成长在这样的氛围。而今天在晴那里,看到披着围裙做晚饭,边吃边给他夹菜,目光不经意时对视的微笑的晴,此刻,温暖的感觉从心底缓慢地蔓延了开来……这个时候的他太需要这份温暖了,晴仿佛是救命稻草,在他的人生暗无天日的时候出现,把他带到春暖花开的世界里。
  他在这座城市留了下来,做做兼职,到处玩玩。晴一直把他像个孩子般照顾,大约在和晴认识的半个月后,他就搬进了晴的出租屋里。他把自己身上剩下的钱全交给晴,加上晴攒积下来的钱做了个小生意,在离租住处不远的小街租了间卖衣服的店铺。在开业的前一晚,他们买了酒,比平时多做了几个菜在小小的出租屋里庆祝。
  那晚,他喝了很多,倒在她的怀里大哭……
  他想,就这样子,在这个城市里安稳下来吧,淡淡的过日子,只要有晴姐的陪伴。
  和晴一起打理着不冷不热的小店铺赚赚小钱,一起逛街买菜,一起在出租屋里看看碟、喝喝酒,一起逛公园……日子一天天的这样过去,他没有去想自己的未来和以后,更没有去想当初在学校时,日记里写下的那所谓的理想。他真的很想和晴过日子,无论以后是什么样子,只要是能和她在一起,至少从认识她到现在的日子里,他是快快乐乐的。
  在入冬已经很有很长一段时间的时候,这个城市开始下雪了。雨雪天气很冷,脚穿两条袜子都不够暖,他就和晴窝在出租屋里。他想:自己一定要给晴姐一个温暖的家,并规划着在晴姐四十岁之前要个孩子,可是像自己现在这样,没有钱,除了给晴的爱,就什么都没有,所有的想法都只是空想而已。
  于是,他就在晴不在出租屋的时候,那么悄悄地给爸爸打了个电话,说要把店面扩大,他想得到支持,而电话里爸爸居然答应了。
  可是美好的打算都还没开始实行,一切又改变了。那一天,出租屋里闯进一群陌生男人,不由分说地把他揍了一顿,其中一个三四十岁的男人,满脸怒气地拉扯着晴,口中恶狠狠地说:“好啊,我以为你为什么不回家呢,原来是躲在这里有小白脸啊?!”然后晴莫名其妙地被那群人带走,他完全发疯了,和那些人打斗着……
  “你们为什么要带走她,为什么?为什么?……”他撕心裂肺,好像是拽在自己手中的宝贝就要被别人夺去的小孩。
  “因为晴是已经有家庭的人,他瞒着你这些,其实之前和你说她已经离了婚,没有小孩是骗你的。还有,晴家里还有两儿女在等着她回去。”
  他就那么绝望地看着晴离开了自己的世界。他想起很多年前,同街坊的一个家里,妈妈和别的男人跑了,扔下的小孩子生活得可怜的画面。他知道外面有这样的女人,但是他不敢相信晴竟然是这样的人。
  这个伤心欲绝的城市已经没有什么可以留恋的。离开之前,他心灰意冷地游荡在和晴经常呆过的地方,走着走着,眼泪竟没出息地流了出来,在只剩下自己的出租屋里失声地大哭起来,发生的一切仿佛就是一个梦,恶梦醒来,什么都没有。
  三天后,他看到久违的爸爸和有半年没有见的妈妈,眼泪和委屈就在那么瞬间喷涌了出来。
  他妈妈说:“就算这个女人有小孩,你也不介意和她共同抚养,可是,我的傻儿子,这样对你不诚实的女人,你能保证和她有个长久的未来?这样的人你觉得她是真心的对你?”
  青春的流浪就这样结束了。
  回家那天是小年夜,傍晚的时候,家家户户都放鞭炮,在门旁插着香,一缕缕轻烟从点点红色的火光中散出,再过5天就是除夕,年味越来越浓了,一家人团圆才是最重要的。
  春节过后,他重新穿上洗到发白的校服,进了学校复读,然后考进一所大学。
  他不确定自己是否爱过,关于那些故事,那些人。
  吴安安,陪自己走过中学时期美好时光的女孩,仿佛是成了一个青春里的符号。晴姐,曾经爱得不顾一切,可是却伤得撕心裂肺。每当在街看到亲密的一对对,其实自己并不羡慕,可是心里却常常有种落空的感觉。
  在大学里,他并不刻意追求什么,有女生喜欢他,同学朋友也给他介绍女孩子,但心好像是安插着什么,每一次都是无疾而终。他不喜欢逛街,学校周围的小吃店夹杂着很多卖衣服的小店,在外面吃饭的时候,他就常常不经意地把目光瞄向卖衣服的人。
  大学毕业后,他进了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普华永道。当年的长发少年变成干净明朗的青年,带着一副如酒瓶底般厚的眼镜,三十岁不到,却看起来成熟老到。2012年的元旦一过,突然很多人都约好了似的结婚,就连春晚都在唱《今天你要嫁给我》。龙年春节,他用年终奖买了一个限量版的爱马仕包包给妈妈,这奢侈品是当时他和晴在一起时想都不敢想的东西。那晚,他妈妈说:“再清,其实有一件事我和你爸一直不想和你说,可是又怕你一直沉溺于当年的那件事里……”
  当年那件事的真正故事应该被改写。那天,他给爸爸打完电话后,欣喜若狂的爸爸想去找他,可是沉溺在爱情幸福中的人是不会离开自己心爱的人的。儿子不能被自己硬从“幸福”中拔出来,于是他爸爸就撒谎,差点跪下才求得晴配合演一场戏,唯一的观众是他。
  “不然你怎么能死心塌地的回家。”
  “儿子啊,听妈一句话,人呐,过日子是过以后,不是过以前。只有往前走,路才能越走越宽,你的世界才能发出光亮……”
  他就那么剧烈地疼痛起来了,那么多年的恨意和后悔竟然都是错误的。他光想到那天所发生的一切,自己置身于现场的一切,自己就是当事人的一切,而没想到晴姐一直对自己的好和可怜的天下父母心。他突然非常怀念和晴在一起打理小店,一起逛黄鹤楼、公园,一起手拉手逛街买菜,一起窝在出租屋的时光。想着想着,那些曾经的欢笑声就出现在他的脑海中,他的嘴角不禁浮现出一丝微笑。
 
作者笔名: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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