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全国各地频繁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月27日表示,已经要求有关部门在一个月内制定出《校车安全条例》,要让校车成为学生安全的流动校舍。
12月11日,在温家宝总理讲话不到半个月后,国务院法制办在网上发布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社会意见。尽管比温家宝总理要求的时间提前了半个月,可谓是行动快、效率高,可是人们却高兴不起来。因为就在法制办发布草案的第二天,江苏丰县首羡镇就发生一起运送小学生车辆侧翻事故。截至13日5时30分,已造成15名小学生死亡,8名小学生受伤,其中1人伤势较重。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上个月甘肃正宁校车事故发生以后,丰县所在的徐州市交巡警部门曾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根据《徐州日报》的新闻消息,该市警方将会同教育、安监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大、中、小学和幼儿园自备、承租的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无一遗漏。丰县交通运输局也从11月20日开始,组织运政执法力量,在城乡同时开展校车暨重点车辆专项整治活动。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仍然发生了这起重大校车安全事故,不得不让人深思。
由此看来,制定出校车安全条例只是第一步,要想切实保障校车安全,接下来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许多时候,落实制度要比制定制度更加重要,因为条例制定得再好,如果不能够落实下去,那也只能是一纸空文。
校车安全涉及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等诸多政府职能部门,倘若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妥善解决好这个问题应该不会太难,怕就怕彼此之间相互推诿、扯皮。俗话说龙多了反而不下雨,牵扯的单位多了,就容易职责不清、是非混淆,有了好处了争着往前跑,出了问题了集体向后转。上海、温州“染色馒头”事件、沈阳“毒豆芽”事件就是最好的例证。
校车监管,任重而道远。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人们常说再苦不能苦孩子。希望各地方、各部门能够认真落实温家宝总理的指示,严格执行校车安全条例,切实把校车监管好,不要让祖国的花朵再无辜凋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