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在伦敦打官司的中国留学生向当地律师咨询能否给法官送礼,律师非常坚定地说千万不能,一旦你送礼给法官,那么你肯定会输掉官司的。然而留学生送礼给法官后依旧打赢了官司,搞得律师百思不得其解。原来留学生在送给法官的礼物上署了对方的姓名。
这是今天中午吃饭时在饭店墙壁上看到的“笑话”,读了以后,不禁想起另一个同样的“故事”。
一位中国男士在英国观光时突然拉肚子,他赶紧跑进公厕里,当他得意地哼着小曲走出来时,却发现一大群人惊奇的盯着他看,原来自己慌乱间跑进了女厕所。 “怎么办,可不能给中国人丢脸啊”,于是他立刻装出一脸坏笑,一个90度鞠躬,大喊一声: “撒由拉拉,byebye”,然后大摇大摆地走了,后面围观的人群顿时皱着眉头、表情厌恶地嘟囔:“Oh,Japenese” 。
虽然这两个故事的真实性很值得怀疑,但因为他们为民族争了“光”,为国人长了“志气”,因此都曾在网络上广为流传,并成为许多人茶余饭后的谈资笑料。
然而笔者觉得这两个故事的背后,却有一些深层次的东西却值得我们去深思与反省。
由于受传统历史文化的影响,中国人一向以“聪明”而著称,尤其擅长使用“谋略”;相对来说,许多老外则显得要“迂腐”的多。比如在中国,许多经济条件很宽裕的人都想方设法申请“低保”、“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针对低收入群体的福利待遇,符合条件的去申请,不符合条件的创造条件申请,为了达到目的不惜使出浑身解数。而在国外许多地方,即便是真正的“贫困户”,也只会把精力用在努力工作上,一旦哪天“脱贫”了,他们会自觉到政府部门登记备案,主动请求终止自己享受的有关待遇。再比如在住房方面,国外许多地方尤其是在日本,由于“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大多数民众甚至许多富翁都住在小户型的普通公寓房里,然而他们不但没有怨言,反而会因为自己为国家节约了土地而感到欣慰,但放眼国内,房子就是面子,房子就是身份,房子就是地位,各个地方的别墅一个比一个建的豪华,一个比一个更加宽敞明亮。
另一方面,我们中国人的天性中就有好大喜功的劣根性,总是喜欢干“大事”而不拘泥于“小节”,在这一点上老外们则恰恰相反,他们往往更注重细节,尤其是善于从点滴小事做起,培养自己文明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道德修养。比如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在公共场所吸烟或大声喧哗、乘车购物时自觉排队、主动给“老、弱、病、残、孕”等人让座,这些在外国人眼中习以为常的事情,在中国即使政府部门大力宣传倡导仍然有许多人对此不屑一顾。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理想已逐渐被现实所取代,许多人都已把为人处事的标准和自己的切身利益相挂钩,做什么事情都讲究物质回报,而曾经影响几代人的“雷锋精神”“见义勇为精神”在现实利益的驱动下越来越显得苍白无力,越来越与这些人的主流价值观渐行渐远。
作为一个有着悠久历史和光荣传统的文明古国,在宏观方面,尽管以上事情只是个别现象,但仍然应该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与警惕,并有必要采取切实措施来纠正这些不良倾向,引导大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全社会形成一种积极、健康的良性生活导向。表面上看这些不良现象可能与东西方文化差异和经济条件不同有关,但本质上还是人们的思想观念问题。许多时候,我们虽然很聪明,但往往都是耍“小聪明”,表面上看好像是占了点便宜,实际上却经常为此而因小失大,在无形中丢掉一些做人的素质和形象;我们虽然精于“谋略”,但却人为地在彼此间架设了一道“防线”,使人与人之间丧失了最基本的信任。我们过分看重个人应得的权利和荣誉,而忽略了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真正的“和谐社会”不仅需要全体国民都具有良好的自尊心,更需要每位国民都胸怀对他人的关爱之心和感恩之心,对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而这些正是任何一个家庭、单位,乃至任何一个国家、民族都不可或缺的精神财富。
人的一生其实非常短暂,与其在“时时算计、处处设防”中生活,还不如“糊涂”一点、“迂腐”一点,使彼此之间多一点信任和尊重、多一份理解和宽容,把烦心的事情格式化,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快乐的享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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