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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Ta讲过三次话 文/塔木塔
 

编者按:这是一篇构思新颖别致的短小说,恋爱季节里的“她”“他”和“他们”对朦胧的情感充满了渴望,这让我们想起了这样一句著名的话: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男不钟情?

She

 

在那之前,和他讲过三次话。  

    

第一次,坐在篮球场旁的我,顶着酷暑聚精会神地看他打篮球,好不容易到了中场休息,还忙不迭地用眼神杀死那些一直尖叫雀跃的莺莺草草们。哼,学姐我可是从高一就开始喜欢他了好不好,你们这些小孩。突然间却发现不见了他的踪影,急急忙忙四处寻找的当儿,被人拍了一下肩膀,讨厌,没看我正忙着吗?猛一回头,居然是他,而且还递来了一罐可乐。他眯着眼睛,挂着汗滴的头发一根根竖着,在阳光下黄澄澄地发着光。  

“递过去吗?好啊!”  

“啊?嗯。”他楞了一下才回答,一定是没想到我这么聪明,还没说话就知道是什么意思,说不定还会觉得我善解人意呢,哈哈。  

   

第二次,是一个人在开水房心灰意冷地等着开水。死党希明明说看到他在开水房,我发誓我是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下楼的,还是没有看到他,这是不是传说中的有缘无分。咦,旁边这人什么时候跑进来的,看着那个低头到处找水壶的背影,那不是穿着红色小熊上衣的他吗?肯定是他,简直中了头彩。缘分啊,这不就是缘分?这么走运!正呆站着眉开眼笑留着口水的时候,突然有个声音幽幽地飘过来。  

“难道,没有听到上课铃声吗?”  

天啦,大白兔的课,擦把口水,火速回教室,还是迟到了。可是这小小的插曲并不会影响我对那幕的回忆。基本上,之后的一个星期,我都用失眠来回馈他的回眸一笑了,他是笑了吗?当然,他在我的梦里可笑得灿烂呢。  

   

第三次,是经过复杂心理斗争的我主动找他讲话的。挂着一块学生会的牌子,堂而皇之地在乱成一团的礼堂后台四处乱逛。原来,他在那里,深吸一口气,然后笑容可掬地走过去,努力做到又亲切又自然地说:  

“请问,是三班的成志铭吗?麻烦把你的配乐碟给我好吗?”  

他没有回答我,过了半响,才咬了一下嘴唇,似乎有点恼火地抬头对我说:  

“呀!已经交了。”  

“交了?哦,呵呵,可能我搞错了,那你加油!”落荒而逃之前还不忘傻笑两声,真是笨啊我,白痴的样子全让他看到了。  

   

只讲过三次话,不过,比起那些只会偷偷跟踪到了毕业还没讲过一次话的小花小草们来说,姐姐我可不一样哦!就这样和高中说再见,也不会遗憾。只是,发呆的时候也会想,他有天能不能发现那个和自己讲过三次话的我,喜欢了他三年。  

   

He

 

在那之前,我和她讲过三次话。  

   

第一次,我们班篮球赛,中场的时候,满头大汗的我蓦然发现她正坐在场外,在我那些或坐或躺的队友们中间,齐眉的刘海下忽闪的眼睛四处张望。仿佛一瞬间被闪电劈中,鬼使神差地冲去买了一罐可乐,坐到了他的身旁,拍拍她的肩膀。  

她回过头来,看着我手上的可乐,突然笑着说:“递过去吗?好啊!”  

“啊?嗯”动作僵硬,像个木偶,她会不会也看到我手心紧张地冒汗。“其实是给你的”,这句话憋在口里却说不出来,不管了,我只知道她的眼睛在笑着和我说话。  

   

第二次的时候,上课铃响得格外凄厉,拼命往学校跑的时候却瞥见在开水房独自等水的她。什么班头,什么铃声瞬间被抛到脑后,不管三七二十一地跑进去才意识到手上连个水杯都没有,只好佯装找杯,埋着头不敢抬起来,仓皇而逃之前想到上课了还呆站着的她,终于还是忍不住回头:  

“难道没有听到上课铃声吗?”  

糟了,最后一眼看到她那目瞪口呆的表情,一定是把我看成训导小孩的大叔了,怎么会那样讲话。之后再每每回忆起那天的情形,得出的唯一结论就是:我的脑细胞已经被一种叫暗恋的细菌严重腐蚀了。  

   

第三次,是学校的卡拉OK赛。原本对于这类无聊活动嗤之以鼻的我居然会参加,无疑是脑细胞减少的原因。自从无意间看到她检查我们班的清洁卫生,才知道,原来她还是学生会的,之后又看到她准备比赛忙得不可开交的样子,一个不经过大脑的决定便不可抑制地产生了:想让她听见我唱歌。  

关于那天的记忆,由于太过嘈杂已经不大记得清了。唯一清楚的是在礼堂后台异常喧闹的人群里,正忐忑不安的时候却看见有人向我走来,身形很像她,不对,就是她。  

“请问,是三班的成志铭吗?麻烦把你的配乐碟给我好吗?”  

她,主动来找我,心脏瞬间变成了蒸汽机疯狂地上下跳动着,还“呜呜……”地冒着气,嗓子眼被堵上了,呼吸困难,讲不出话来,只能怔怔地看着她。配乐碟,那该死的碟子在哪?  

“呀,已经交了。”我怎么交了?郁闷,怎么会交给别人。  

“交了?哦,呵呵,可能我搞错了,那你加油!”她笑着对我说加油,脸颊上还有两个浅浅的酒窝。  

   

只讲过三次话,但有时想,我还算幸运,高中的暗恋无关勇气,至少回忆的画面中有她的笑就足够了。可偶尔也会想她有一天会不会知道这个和她讲过三次话的我,喜欢了她三年。

 

Them

 

我喜欢坐小青快巴。当然这不是因为我们当年最爱看的白素贞啰!虽然坐在车上随时会有被扔出车外的危险,依然在所不辞的理由——Bingo!你猜对了,就是可以遇到他。很自然的也就养成了上车扫描全车的好习惯,虽然结果大都是失望地低下头,比如今天。背对着车门站着的我,使劲扯着吊环,在车里正来回摇晃好不容易盼到车停的时候,又上来了一批人,这下可好了,差点没被挤到地上。特别是后面那家伙,长得高了不起啊,我都快变成他的影子被踩在脚下了。  

   

我喜欢坐小青快巴。绕很长的路走到车站也无怨无悔,因为她偶尔会出现在700的那班车上。可是今天恐怕遇不到了吧。这里的冬天实在冷得厉害,每个人都裹在厚重的衣服里,一层层堆在车厢里,完全不能挪动一下身体,更别提回过头去看看车厢里会不会有她。可恶,都是因为背后那矮个的家伙,挤的我转个身都不行。  

   

“哧————”突然一个急刹车,果然是我们武汉公交的风格。车内惨叫声一片,还好穿得厚,只是东倒西歪地倒在了一起,背后那家伙更是完全压在了我的身上。  

哼!我凶神恶煞地低下头。  

哼!我火冒三丈地抬起头。  

怎么是她!  

怎么是他!  

嘴角不自觉地咧了起来,忽然好想笑。  

这次,我们都没有讲话。  

只是我看到了他眼中亮晶晶的光芒。  

只是我看到了她唇间白灿灿的牙齿。  

   

我喜欢你,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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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塔木塔    责任编辑:徐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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