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日报》9月17日报道:江苏省新沂市有30多家“农民剧团”活跃乡村,一年演出达2000多场,深受农民们的欢迎。“农民剧团”既活跃了农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又促进了地方文化遗产传承,同时也拓宽了职业渠道,带动了当地道具、服装、演出培训等相关文化产业的发展,可谓一举多得。
对于“农民剧团”,相信上了年纪的人并不陌生,在电影、电视、网络和各种文化现象尚没有普及的年代,特别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农民剧团可以说尤如雨后春笋,遍地开花。不过那时多不叫剧团,而是叫文艺宣传队,一村一团、一社一团,村头地边,重大节日,各种文艺演出是轰轰烈烈,热闹非凡。“农村文艺宣传队”几乎成了人们吸取文化营养,获取政治信息,寻求精神快乐的唯一源泉。但是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和文化传媒业的发展,“农民剧团”的身影逐渐被日益兴起的各种文化现象所迷失,所屏蔽,甚而几近消失。
其实,农民是中华民族真正的根,农村天地才是中华民族文化滋生与成长的真正土壤。在纷繁日盛的文化现象面前,“农民剧团”的存在和重新兴起正说明了这一点。人们需要高雅文化、殿堂文化,流行文化,但农民更需要的是乡土文化,本土文化,通俗文化。那些喜闻乐见的民间文艺形式早已扎根于农民心中。简洁明了,直观通俗的文化表现手法,曲目艺种可以被农民们信手拈来,尽情发挥,不受时间、地点以及表演条件的限制。“农民剧团”的演出由于讲身边人,说身边事,内容贴近农民的生活,现场渲染气氛浓郁,因而更容易被农民们所接受。与此同时,“农民剧团”的演出不仅是丰富了农民的业余文化生活,还可以使一些民间文化艺术得到传承光大,还可以培养出一大批乡土文化艺术人才,让一些民族的、地区性的东西能走上全国、走向世界,成为中华民族一笔宝贵的文化财富,如东北地区的“二人传”就是一个成功的典例。
目前,在全国各地农村,不同规模,不同形式的文化演出团体如星星之火,有蓬勃发展之势。但是“农民剧团”的生存与发展不能完全依靠自生自灭,自我发展,还得要靠社会的大力扶持和关爱,依靠政府的规范管理和正确引导,不能使其陷入庸俗、低级的泥泽。大力发展农村文化,建立“农民剧团”,并让“农民剧团”健康、有序发展应当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理应承担的责任。新沂市的做法有值得借鉴之处。
2009.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