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宁首先是一个很感性的作者,她的思绪总和一些容易拨动我们心弦的词汇有关。
孤独,是文学作品得以诞生的潜在动力。“在这个到处充斥着五彩缤纷的泡沫的世界里,我们必须学会孤独、学会寂寞”(《学会孤独》)。现实无论怎么美好,然而毕竟不是天堂,难免要常常与挫折和痛苦不期而遇。面对种种残酷的现实,是该一着不让、顶顶上真,还是应该唯唯诺诺、裹足不前?显然,这两种生活态度都不是我们所推崇的。因为不愿放弃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所以我们对命运作着不屈的抗争;因为生命如午夜昙花稍纵即逝,所以我们需要珍惜生活中那些美好的瞬间。带着这种安然而不坠落、乐观而不狂妄的生活态度,作者“在喧哗的尘世中,终于学会了享受孤独,学会了用寂寞去抚平一颗浮躁的心”,接着又带着这样的心情,在孤独中不停地思考,这种思考让其“更好地看清这个世界,使我拥有一份平和而又积极的态度面对人生,有一种跳出桎梏的感觉”。因此,能够发现并捕捉住那些点点滴滴的生活浪花几乎是作者的一种本能,这应该是激发其创作欲的重要根源之一。
往事,是文学作品滋生的重要土壤。而一个留恋往事的人,大多怀着一颗多愁善感的心,丰富的形象记忆交织在一起,逐渐在作者心中打成千千结,抽象成一个个丰润、灵动的文字符号。“叩响那扇吹开的心门,把柔情密意盛满在那多情的多情的岁月里,轻轻替下那伤感的心绪,把悲情岁月的轻风细雨也遗忘在那晴日的后背”(《往事如潮》)。没有一个人是为了记忆而活着,可是没有一个人能够走出记忆。纷繁的往事,常常在那些猝不及防的瞬间,携着快乐或忧伤侵入作者的脑海之中。一去不返的时光,带走了作者昨日的喜与悲,难以磨灭的记忆,却能够恢复阔别已久的爱与恨。与童年对话,与故土对话,与人生的履历一一对话,作者发现饱经风雨的今天的自己,竟然没能走出氤氲往事中昨天的自己,所有已经结束的是是非非又在记忆中重演,早已过去的成败得失通通回来了。一切,在回忆中重新开始。
生命,则是所有文学作品不变的主题。如果把所有从事文学创作的人分为两类,我认为最容易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功利型的,具备一定的文字基础,熟悉常见的文学体裁,带着各种各样的动机拼凑文字,这样写出来的文章也有可能流畅甚至华美,但往往无法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因为那种写作是一种文字的克隆,不是发于心、溢于情的作品;另一种是表达型的,不一定要具备很高的学历,也不一定要经过长时间的训练,甚至没有来得及认真揣摩过几本文学巨著,但是能够带着一种强烈的责任感,把自己有限的文字能力发挥到极致,这样写出来的文章即使缺少一种大家风范,也能够使人看了耳目一新、产生共鸣。因为这类作者写作的出发点非常简单、专一,是为了表达自己对生活的感受。而生活是真实的,那么热爱生活和生命的感情就是真实的,我认为作者应属后一种类型,现实生活使他爱到心痛:“生命的种子仰望自由的天空,灵魂用嘶哑的嗓音,对空发出惨烈的长鸣”(《播种生命》)。作者感知生命的方式是鲜活的,感官信息异常丰富,思维方式开放敏捷。而富于跳跃的感性思维、内驱性强的理性思维和强烈的表达欲望,正是从事创作的人不可缺少的良好品质。
旅行,是挫折与梦想的碰撞:“在一无所有中携着自己的心灵,去膜拜灵魂深处的圣火,即使山也穷水也尽,那也是我心灵的跋涉”(《苦旅之花》);过客,是短暂而珍贵的机缘:“一生中会有许许多多与我们擦肩而过的人,留给我们许许多多的感动,这是一种永久的财富(《擦肩而过》)”;青春,是生命中最美丽、最苦涩的灼伤:“生命的太阳已过中午,我们种植在岁月中的生命之树,把我们的生命一步一步量走了”(《青春身影》);友谊,是为生命增添情趣与活力的有机元素:“友谊是一泓出现在沙漠里的清泉,能使濒临绝境的人重新看到生命的希望”(《感谢友谊》);阳光,是手心与手背的其中之一:“当你面对阳光的时候,黑暗就在你的背后”……而给我印象尤深的,是作者对梅花的眷恋不舍,“红尘自有痴情者,莫笑痴情太痴狂,若非一番寒澈骨,那得梅花扑鼻香”,正是由于姜育恒能够成功地同时表达豪放与无奈两种情感,这首《梅花三弄》才成为我最爱听的歌曲之一。
翻开李锦宁的书稿,我看到了许多熟悉的词语,有一种把自己童年的相册重新翻看一遍的感觉:尽光阴从指间溜走,尽管梦想被生活淹没,然而对热爱生活的我们来说,只要珍惜自己走过的每一步,即使失去也是一种收获。人生原本平淡,真情尤其可贵。不能说具有真情实感的作品全部是好作品,但我认为,好的文学作品必须建立是真情实感的基础上。如果说,李锦宁的作品在局部的语句锤炼、和偶尔在前后转承等方面尚有欠缺的话,我觉得这些对她来说不是一个大问题,因为她在文学上毕竟走出了最可贵的一步:能够认真观察生活、用心感受生活、真实地记录下生命的符号,这才是从事文学创作的首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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