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总理去北川视察灾情,再次到了北川中学的帐篷学校,与北川中学的学生进行了对话,并在黑板上写下了“多难兴邦”四个大字来鼓励学生好好学习,正确看待这次灾难。
温总理离开后,有关的文物局和学校准备用有机玻璃将总理写的“多难兴邦”四个粉笔字固定住,作为文物永久保留,这件事情在搜狐网上有了报道!
碰巧那天我也在看电视,看到了总理在黑板上写的字,确实写得不错,是有一定功底地。但是总理题字的原意是为了鼓励学生,才顺手拿起粉笔,写下了“多难兴邦”,于总理自己也不曾想过要永久保留这四个字。如果想要永久保留就不会用粉笔随便写了,应该用上好的宣纸和上好的狼毫毛笔才是。其实总理的想法也许是等一会学生上课,擦掉就是了。
地震后,灾区的生产停顿了,灾区所需所用的一切,都是依靠中央政府和社会的各种援助。用有机玻璃去固定几个粉笔字作为所谓的文物,这些总是要花钱的,而且花的是百姓的救命钱。那钱也许是用来购买老百姓救命的粮食、也许是用来采购老百姓御寒的衣服、也许是用来购买老百姓遮风挡雨的帐篷、也许是用来修建老百姓脚下的路、也许是用来修建坚固的校舍。在这个危难的时候、用这样的方式来阿谀奉承,显得太不合时宜了!
能够想到这个办法,确实花了某些人不少的心思。灾区重建工作千头万绪,需要动脑筋、花心思的地方很多。与其花心思去阿谀奉承,何不把心思用在如何把校舍建设得更坚固些呢,何不把心思用在如何尽快地使灾区人民生产生活走向正轨上面呢。阿谀奉承哪有扎实的工作业绩来得牛气呢!
既然总理写的粉笔字是文物,那么灾害以来,总理在灾区坐的每一条凳子、站的每一块土地、乘坐的飞机和汽车、总理用过的每一件东西、甚至总理呼出的空气是不是都可以算是文物呢?是不是都应该保存呢?
不能排除有些领导确实喜欢下级的阿谀奉承、溜须拍马,但是我们可敬的温总理、务实的温总理是绝不会喜欢这些的。
附件:关于文物的定义
文物,旧为礼乐、典章制度的统称。《左传·桓公二年》记载,“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
现在人们多把古代遗留的东西称为文物,但对于究竟什么是文物,尚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编辑的《现代汉语词典》中,称文物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在文化发展史上有价值的东西,如建筑、碑刻、工具、武器、生活器皿和各种艺术品。”《辞海》中对文物的解释是:“遗存在社会上或埋藏在地下的历史文化遗物,一般包括:(1)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重要人物有关的、具有纪念意义和历史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等:(2)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群、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3)各时代有价值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4)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旧图书资料;(5)反映各时代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条,对保护文物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文物保护法》第二条同时还规定:“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到国家的保护。”
在《文物保护法》上述规定中,十分明确地指出了国家保护文物的范围。我们认为,国家保护文物的范围,也就是文物所包括的内容。
由此,我们可以明确以下几点:第一,文物一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三个方面的价值。具体到每一件文物,不一定都具有三个方面的价值,但至少要具有其中一方面的价值,否则就不能称其为文物。
第二,文物应是重要的、有代表性的实物。不具备这一点,也不宜作为文物保护。
第三,国家保护的文物具有广泛性,应是反映历代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有代表性的实物。各个方面的文物之间具有广泛和密切的联系。只有全面保护各个方面的文物,才能使文物的价值不受损害。
至此,我们可以对什么是文物作出回答。文物是人类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也可以说,它是历史上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遗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是重要的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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