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满身污秽,自称“精灵”的人是谁呢?他叫杜卡因,西非加纳人,巫术士,伏都教的头目之一。
十八世纪初,伏都教在西非盛行,特别是加纳。它广传于社会,渗入到大部分家庭,成了处理人际关系的手段,经营劳力换取外汇的渠道。
当时在加纳,不参加伏都教的人,就是不懂巫术的人,不懂巫术的人,也就是随时都有可能为巫术所害的人。因此他们为人处世都要特别小心谨慎。因为你即使不得罪巫术士,别人一旦对你不乐意,他就会用钱买通巫术士来伤害你。当然不一定非要你的命,而是把你变成似人非人,似鬼非鬼的还魂尸。还魂尸的归宿不是被亲属遗弃抛尸街头,就是被巫术士当作商品卖到国外给人家做奴隶,永无出头之日,直到累死。
当然这种有悖道德违反法纪的行为开始是在宗教名义的掩护下悄悄地进行的。
“伏都教是正教,它能把死人变活。”开始人们都是这样说的。
死人只要不超过三天,哪怕你把死人装进棺材埋入地下,只要请来巫术士,他破坟劈棺,面对死尸焚符念咒,死人就会活转过来。这种说法是否可靠,不少人还持怀疑态度。不久在耶圣多斯市,发生了一起少女死而复生的事,使怀疑者不得不心悦诚服。
这位少女名叫爱妮·珍,是卡利斯的小女儿,卡利斯是加纳有名的珠宝商。
一次卡利斯带着女儿爱妮·珍参加市长官女儿的婚礼,宴会后,市长官的女儿莫尼卡,又举行了盛大的舞会。器乐响了,灯光亮了。在欢声笑语中,青年男女,成双结对走下舞池,他们踏着器乐的节拍翩翩起舞。在众多的舞伴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是爱妮·珍。她不仅舞姿优美,而且本来就天生丽质的她在柔和的光照下,更加光彩四溢、美丽动人。前来约她跳舞的人很多,她都基本上满足了他们的要求。
她与舞伴们相拥,轻重得体,缓急有章。缓如风飘弱柳,急似风卷残云。当她飞快地旋转时,那白色的连衣裙轻轻飘起,旋成一圈,如一朵盛开的白牡丹,观众无不拍手叫好,说实在的在这群星荟萃、高雅的舞会上,爱妮·珍可算鹤立鸡群,出尽了风头。
舞会结束后,爱妮·珍与莫尼卡相拥告别就快速走出舞厅,因为父亲卡利斯还在外面等她。爱妮·珍刚走到门口,听后边有人在叫她,她回头一看,是一个她根本不认识的陌生男人,二十多岁,个头不高,干巴巴的像个陪葬的木俑。
爱妮·珍虽然讨厌他这副尊容,但还是很有礼貌地说:“对不起先生,我不认识你。”
那个木俑式的人嬉皮笑脸的凑过来,带着浓浓的鼻音说:“小姐,不认识没关系,现在我们来认识一下,我叫吉巴,是伏都教的神职人员,特向小姐求爱来的。”
爱妮·珍一听“求爱”二字,似乎吞下一只苍蝇,腹中一阵搅动,差点吐出来。但她还是稳稳神,很理智地说:“先生,我已经有心上人了。”
“小姐,我这颗心是真诚的,请你收下吧!”
爱妮·珍头也不回地说:“你这颗心我收下没处放,请你带回去,丢到垃圾箱里去吧!”
马车就在门前的停车场上。爱妮·珍上了车,就对父亲说:“快走。”
马跑起来了,后面传来了吉巴的声音:“拒绝我,你会后悔的。”
“他是谁?”父亲卡利斯问。
“魔鬼,无赖!”
不知是气愤还是车子的颠簸,爱妮·珍说话的声音显得有些颤颤的。卡利斯回过头来看她一眼,倒也没有放在心上。
爱妮·珍回家后的第二天就病了,先是觉得胃里火烧火燎的,怪难受,四肢也疲乏无力。母亲说她是跳舞时过于兴奋,累坏了,歇息歇息就会好的。
爱妮·珍听母亲的话,一天没出门,什么人也不见,什么事也不做,只想静下心来休息。
一天下来,母亲发现爱妮·珍的病非但没有减轻反而成了昏迷状态,全家人这才着了忙,把爱妮·珍送往医院。医生虽然尽力抢救,但毫无效果,爱妮·珍的心跳变慢,脉膊渐渐微弱。一个气质高雅的,充满青春魅力的少女终于停止她的最后一息。
卡利斯夫妇怎么也接受不了这一残酷的现实。他们只相信,女儿是跳舞累的,现在正在甜甜的睡梦中。于是他们抱着女儿那修长的并没有僵硬的身子,抚摸她那金色的秀发,呼唤着女儿的名字,既怕她长睡不醒,又怕扰了她的美梦。
然而,事实终归是事实。卡利斯夫妇对爱妮·珍的奇思妙想,终于在时间面前变成了泡影,他们的轻轻呼唤变成了嚎啕大哭。
正当卡利斯一家人哭得昏天暗地的时候,从门外兴冲冲地走来一个人,手里提着一个黄布袋,说是给爱妮·珍送魂来的。他是谁呢?我不说读者也能猜到,他就是上次向爱妮·珍求爱的,自称是伏都教神职人员的吉巴。
众亲友认为给死人送灵魂这是亘古未有过的事,都把他看作是疯子。卡利斯太太说这个吉巴是在拿他们的不幸取乐,叫家人把他赶走。
吉巴却阴阴阳阳地说:“我走不难,可要想你们的女儿活过来可就难了。”
说完吉巴转身要走,卡利斯叫住了他。
“先生慢着,我们似乎在哪里见过面。”
“是吗?是餐馆?是舞厅?还是停车场?”
“对!是市长官家门前的停车场。”
卡利斯想起了那天爱妮·珍上车时气恼的神色,想起了车后面那幽灵一样的身影。“巫术!”卡利斯终于明白了女儿猝死的原因,他憎恨这个站在他面前木俑式的人物,但他又不敢得罪他,他说爱妮·珍的灵魂就在他的黄布袋里装着,是真是假,是蒙是骗,他要弄个实在,看个究竟。他马上换个笑脸说:“先生既然有这样神奇的法术,那就请吧!如能救活小女我们将会重重赏你的。”
“你们准备赏我什么?”木俑神秘一笑。
“金子、银子、珠宝,随你的便。”
木俑摇摇头说:“这些东西在你们常人的眼里也许是最宝贵的最有诱惑力的东西,可我并不稀罕它。”
“那你想要什么?”
“你的女儿,爱妮·珍小姐。”
卡利斯不语,犹豫中带着愤慨。
“流氓,无赖!”卡利斯太太动怒了。“我们家遭了这样大的事,你还来寻开心。”
“不,太太,你说错了,我不是来寻开心的,而是来寻找心上人。爱妮·珍与我今生有缘,如果你们不信,我要是把她救活了,她只认得我而认不得你们,她只听我的话而不听你们的话。”
“真能有这样的事?”众亲友将信将疑。
“那就试试吧!”卡利斯终于松了口。
木俑把黄布袋放在爱妮·珍的胸前,焚符念咒。然后又叫人取碗水来,放些白色的药粉搅和后,一勺一勺送进爱妮·珍的嘴里。
说也奇怪,时间不大,爱妮·珍睁开了双目。家人无不惊骇,这时木俑又让她服了一点药。此时的爱妮·珍,目光变得呆滞、枯涩,直视着前方,好像瞎子没有了焦点一样。
木俑用手拍拍爱妮·珍的肩头,附在她的耳边说:“爱妮·珍,亲爱的,我这颗真诚的心如果按照你的话,把它扔到垃圾箱里,那世界上哪里还有真善美可言?你那颗高雅纯净的芳心又有何依傍呢?起来,跟我回去吧!”
爱妮·珍听了木俑的话,乖乖地从床上爬起来,拉着木俑的手,木木地走出了自家的门。
卡利斯夫妇刚才见爱妮·珍活过来了,是又惊又喜,现在又看她拉着别人的手走了,把生她养她的父母当作了别人,既没有离别的泪水又没有分手的情语,他们的心碎了。他们明知爱妮·珍是留不住了,还是拉着她的衣襟不肯放手。爱妮·珍毫不动容,连头也不回,跟着木俑一直往前走。
一个可爱的纯净的少女竟成了无知无觉的行尸走肉。这是一件令人悲哀的事,而卡利斯夫妇在哭得死去活来之后,又感谢上帝为他们派来这个木俑式的人物,救活了他们的女儿爱妮·珍。
“伏都教是邪恶的,它会把人变成鬼。”这是几年后人们对伏都教的重新认识。
加纳首府阿克拉有位富商叫迪克,四十六七岁,他经营的钢材,出口量占全国的百分之四十六,是加纳有名的钢材大亨,可悲的是他娶的老婆却是国家级的演员达丽。当时达丽才二十三岁,她年轻、聪明、漂亮,是演艺界一颗璀璨的明星。而迪克却以势利的眼睛和刁钻的手腕,对同行采取蚕食的经营方式,独占商界鳌头。
他们两人本是不该结合的,因为不管从年龄、文化品位、心理素质,还是业务性质都不是一个档次的人,所以他们的结合本身就是一个悲剧。
迪克经常来往欧美之间洽谈业务,达丽为了演出长年奔波于外地,同床共枕的日子是极少的,根本无夫妻生活可言。随着时间的拉长,他们相互之间由于缺少情感与理解,相互猜忌日渐所长。两颗心之间根本碰不出爱的火花。使迪克更为恼火的是,达丽演的情戏太多,同行们常常以此来取笑他。
同行们还说文艺界的女人,特别是成了名的女人,哪个不是水性扬花,而围在她们身边的男人也都是偷鸡摸狗,朝三暮四的东西,在那充满色情的特殊环境里,即使情真如一的女人也很难保住自己的清白,更何况你们夫妻又长期分居。
迪克听了同行们的箴言,愈想愈怕,愈想愈恼,两人之间的距离也就愈来愈大,因此在一年中夫妻难得的几次见面,也没有亲切的问候,绵绵的爱抚,只有永无休止的吵嘴、殴打、谩骂和羞辱。迪克要达丽脱离文艺界,可达丽就是不答应,说艺术是她的第二生命,艺术的终止就是她生命的终止。迪克却武断地说:“你恋的是荒淫无耻的情场,不是艺术。让你那冠冕堂皇的话见鬼去吧!我是不会相信的。从今以后你必须老老实实地呆在家里,任何地方都不准去。”
当然达丽也不会示弱,她骂迪克是商场的魔头,浑身没有一个艺术细胞的白痴,是一个心胸狭窄的,不知道尊重女人情感的一介鲁夫,是家庭的专制魔王。
在商场上迪克是名副其实的强者,几十年来,他走过了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企业发展过程,但他从未尝过失败的滋味。想不到今天他竞在自己的女人面前,在她切齿的辱骂下束手无策。
达丽要走,永远离开这个基本不属于她的家。迪克急了,他咆哮着,怒吼着,并狠狠地抽了她两个嘴巴,最后叫人把达丽关起来,不给吃不给喝,非要逼她脱离文艺界。
达丽没有屈服于迪克的淫威,第二天她就以重金买通了看守她的女佣逃出去了。逃出后的达丽并没有走远,她对这个家绝望了,对他的丈夫绝望了,唯一的心愿是报复。迪克对她残酷的虐待,是对她身心的摧残,对她无端的猜忌,对她人格的侮辱,这不得不使达丽耿耿于怀。
达丽要报复迪克,她首先想到的是法律,告他虐待罪,但她又一想,法律是人掌握的,而人又都是喜欢钱的,而迪克有的是钱。这样再威严的法律在金钱面前也就变得苍白无力了。达丽又想到了杀手,她同样摇摇头。她认为这样太便宜迪克了,他在明处,杀手躲在暗处,瞄准后放他一枪,他就糊里糊涂地倒下了,他这样的死法解不了她心头之恨。最后她终于想到了伏都教的巫术。
用巫术杀人这当然不是达丽的创举,但她认为这是最佳选择。用它杀人不露任何痕迹就能把迪克变成一文不值的行尸走肉,她要亲眼看着他一天天的死去。
达丽既然拿定了主意,就再没有回头的理。一天她找到了伏都教的头子杜卡因,当时杜卡因还装腔作势,说什么伏都教的巫术是用来救人性命的,绝不能用它来残害生灵,如果违反教义宗旨,会受到神灵惩罚的。
颇谙世故的达丽当然明白杜卡因这番话的潜台词是什么。于是她从身边取出五千美金放在杜卡因的手中说:“务必请先生帮忙,他对我太残忍了,不然我会死在他的手里。”
杜卡因两眼盯着美金,他在心里笑了,但他仍不动声色地说:“小姐,救你于苦海,这是我们神职人员义不容辞的事,对你那魔鬼一样的丈夫该作如何处置,我还得争取一下神灵的意见。”
“你能与神灵通话?”
杜卡因冷冷一笑说:“小姐,你知道我们这个教为什么叫‘伏都’吗?‘伏都’即‘精灵’,‘精灵’也就是‘神灵’,如果没有神灵相辅,单凭我们人的力量,如何能把死人救活呢?”
听了杜卡因的话,达丽对杜卡因更加肃然起敬,对伏都教的认识也蒙上了神秘的难以捉摸的面纱。
迪克是商场的高手,对情场也不是一窃不通,只不过他钟情于自己的妻子达丽,并不是沾花惹草的轻薄人。由于达丽的特殊职业,致使他们夫妻之间出现了裂痕,而且是一道不可弥补的裂痕。他把达丽关在家中的目的是想杀杀她那傲慢的野性,并不想伤害她。后来当他得知达丽逃走了,并没有责怪女佣,心想,走就走了吧!她迟早还要回来的,这里是她的家。这场夫妻之间的风波就这样过去了,他万万也没有料到,他曾经引以自豪的妻子对他却起了杀心。
迪克当晚没有回家,达丽在饭馆草草地用了晚餐,趁着夜色盖脸,悄悄地潜回自己的家,她打开迪克卧室的门,心不跳,脸不红地把杜卡因给她的那包“神符”的灰撒在迪克的茶具里和床铺上,然后轻轻地撞上门踅回旅馆,专候迪克病倒的消息。
迪克是第二天晚上回来的。他一进门就问女佣人:“夫人回来了吗?”
女佣人半认真半开玩笑地说:“老爷,你见过刚飞出笼子的鸟,马上就飞回来的吗?”
迪克耸耸肩叹口气说:“那就让她自由自在地去飞吧!但愿她不要栽在别人的手里。”
迪克并没有去卧室,而在客厅里落了座。女佣人给他沏壶茶,迪克说:“不用了,你把它送到卧室去吧!”
迪克坐在客厅里,头脑里乱糟糟的,白天那巧与客户周旋的言词和神彩,与外商洽谈业务时表现出的大企业家不拘小节侃侃而谈的风度,现在都一扫而光,成了实实在在的普通人。他现在所需要的不是金钱,不是名誉,也不是地位,而是一个温暖的家。家的温暖又是从妻子身上体现出来的,可他的妻子呢,是风流场中的头面人物,心野得像没有拢头的马,要想收住她的心,他感到无能为力。凭人?自己老了;凭钱?她有的是;凭情?他热衷于生意,无意于男女私情。他情知留不住她,但也不愿意让别人抢了去。这不仅因为他迷恋她的美貌,还有她令成千上万观众所折服的表演才华,更为主要的是他丢不起这个面子。“我该怎么办呢?”迪克眯着眼,陷入了苦苦的思索之中。
“请老爷沐浴就寝吧!天时不早了。”这是女佣人第三次在催他。
“谢谢你,我这就去。”迪克懒洋洋地站起身从女佣人手中接过浴巾和睡衣。
迪克洗完澡,喝杯茶就上床睡了。到了下半夜,迪克觉得四肢无力,浑身发烧,他想喊人,嗓子干得发不出声音,他想起身倒水喝,可四肢像离开自己的躯体一样,大脑对它已经失去了支配能力。女佣人送来的那壶茶就放在床前的桌子上,离他不过三英尺。就这三英尺现在对迪克来说好像隔山隔水,远在千里之外。
第二天昏迷不醒的迪克被送进了医院,医生查不出病因,结论是无名高烧。
躲在旅馆里的达丽得知这一消息后,有几分惊喜,又有几分担忧。惊的是杜卡因的巫术是如此地灵验;喜的是自己那颗复仇的心得到了满足。当然她不能让迪克死去,她要再去求杜卡因,再用巫术把他救活。到那时,这个精于钻营的迪克,头脑将是一片空白;他那张巧于社交词令的嘴,将吐不出一句完整的话;那双睿智的眼睛将会茫然无光。这个誉满欧美的钢材大王将会成为一具没有头脑的,没有灵魂的任人摆布的还魂尸。
她担忧的是,这件命案一旦泄露,她就是谋害亲夫的凶犯,毁掉一个企业家的罪魁祸首。到那时,也许迪克的亲属会把她扯个稀烂,也许无情的法律会把她送上断头台。想到这里,达丽的手在发抖,心在乱跳,光洁俊美的额头沁出了细小的汗珠。
不管如何想,达丽还是去了医院,她要把迪克看个究竟,然后再去找杜卡因。不料她刚到医院的门前,杜卡因已经候在那里了,是一个不速之客。达丽一阵高兴,咯咯一笑。这一笑坏了,她觉得心中一阵搅动,两眼一黑摔倒了。就在达丽摔倒的那一刹那间,她听到杜卡因那奸诈邪恶的笑声。
迪克与达丽这对夫妇,一个是商业界的巨富,一个是演艺界名家。这两颗璀璨的明星同时殒落,国人感到震惊,世人感到震惊,但谁也说不清其中的奥妙。
一年以后,有位加纳的客商在地中海的某岛上认出了迪克夫妇,他们正在一家种植园做工,他们不再是一个血肉丰满的人,而是一对皮包骨头的还魂尸。
这个消息一传出,加纳政府经多方面的调查确认是伏都教的巫术所致,他们下令解散伏都教的组织,逮捕伏都教的头目。杜卡因见其中有些头目已经被捕了,狡诈的杜卡因精心地画了妆,登上远航的船,漂过大西洋,穿过加勒比海,最终到了岛国海地。与阿里戈的相遇纯属偶然。
艾盖尔吓跑后,阿里戈惊疑地望望杜卡因问:“你是何人?”
杜卡因把阿里戈拉到一边,揭去散乱的头套和粘在腮邦上、唇上和下巴上的虬须短髭,阿里戈一看是哥哥,激动得一把抱住,哽咽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一阵悲痛过后,阿里戈向杜卡因诉说了因经不住美洲黄金的诱惑而上当受骗的事实经过,杜卡因问:“你现在有何打算?”
“回国,我们兄弟一起回去。”
杜卡因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说:“我现在有国难投,有家难归,是浪迹天涯的逃犯。”接着他就把加纳政府如何下令解散伏都教,缉拿其头目归案的事情讲了。
“那你打算怎么办?”
“留下来,大家都留下来,就在这里发展,挣足了钱以后再回国。”
艾盖尔骑着马跑回来了。阿里戈一见他眼直冒火,说:“狗杂种,我非揍死他!”
“别动怒,阿里戈,我们身在异乡他国,多有不便,要想在这里立住脚,我看这个小丑,滑稽式的人物还是用得着的,说不定他是来请我进庄园的。”
“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有预感。”
“刚才那个疯子呢?”艾盖尔一下马就问奴隶。
“找我吗?”杜卡因不慌不忙地走过来。
艾盖尔一看这位三十来岁的壮壮实实的青年人,惊得差点叫起来。“你会变魔术?”
“这不是魔术,是外部包装。”杜卡因指指地上的头套和烂衫。
“哎呀,你真把我吓坏了。走吧!跟我进庄园,我们的小姐要见你。”
杜卡因望望阿里戈会心地一笑,又转过身对艾盖尔说:“你们的小姐叫什么名字?她为什么要见我?”
“她叫西思,听说你会巫术。”
“那我就不用去了,那是我吓唬你的玩笑。”
“不行!小姐的话谁敢违拗?是玩笑你跟她说去。”
“老哥,我看得出你是重情重义的人,既然小姐那里我非去不可,那就请你在小姐面前替我多美言几句,把我留下在老哥手下当个差,混碗饭吃,如何?”
“那好说,快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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