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罚”一词字典上这样给的定义:用罚站,罚跪,打手心等方式来处罚儿童的一种教育方法。从字面上看,它只是一种从肉体上对犯了错误的儿童的一种教育方法。但在我的脑海里,体罚不仅是只有肉体上的,也有精神上的。从它给儿童带来的结果而言,无论是哪种体罚,对于和成年人一样有着自尊心的儿童来说,都是一种不幸。
作为七十年代末出生的我,从小就跟随着当教师的父亲在学校里生活,所以就对教师们的体罚方式也自然就耳熟能详。当我到了入学的年龄,正好赶上八十年你中期,当时正是新旧教育体制的交替时期,也正是体罚盛行的时代。而生怕贪玩且调皮的我经常受到教师的体罚也就再所难勉了。
我小学六年的语文教师兼班主任都是一个叫郭广钦的教师教我的。而他是一个极为方正,治学严谨,对学生要求比较严格的人。那时,当我们犯了错误后,他总会想出与之相对应的体罚方式来惩罚我们:生字写错了,罚你不得吃饭写上100次;作业不做完,罚你成倍的做,直到做得手发麻,腰发酸为止;旷课了,等待你的自然就是补足耽误的时间。这些众多的体罚方式,顽皮的我都很“荣幸”地一一先后“领教”。
如果说单是这种肉体上的体罚我倒还能忍受,因为这短暂的肉体的疼痛,饥饿,劳累之后,随着时间的流逝,我都已经渐渐地淡忘。唯有郭老师那种用语言对我们从精神上进行的“体罚”,至今想起来我都有些后怕。
记得有一次,我和几个要好的小伙伴偷偷地从学校里跑了出去喝酒,结果喝得酩酊大醉回到教室后,竟在课堂上呼呼大睡。郭老师发现后,一阵肉体上的体罚后,什么“酒囊饭袋呀,死狗子抽不上墙呀,不争气的东西呀”的侮辱性语言从他的口里一古脑的冒了出来,让我们的耳朵应接不暇。现在回想起当时的情形,我觉得他简直就是八十年代的宋祖德。
而对于成绩好,遵守纪律的同学犯了错误后,他最多也就是象征性的用手轻轻的拍两下脑壳,上课不认真听讲时,无非就是用粉笔扔一下而已。至于那些常在我们这些“坏学生”身上常用的体罚,他则从不轻易施展。
有人说,童年生活是最美好的。但每当我回忆起这段心酸而又苦涩的童年生活,我的心就隐隐作痛。可这些体罚对于我来说,就真的很不幸吗?
至少那时的我是这样认为的。而且在那个懵懂的年代,我从心里来说,对郭老师是怀有忌恨之心的。但时隔这么多年以后,我倒觉得自己不仅是幸运的,而且让我更觉得应该感谢他。如果没有当年他的严格管教,没有他的严厉体罚,我能步入大学的门槛,走上神圣的讲台吗?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之间,我已从当年那个无知少年变成了一个从教十多年的人民教师了。八十年你的那种体罚方式早已随着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轨和社会法制的健全,从校园里消声匿迹了。特别是九十年你后,新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颁布后,更是明确规定了“教师严禁用各种各样的体罚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从法律的角度上来看,现在的孩子真的很幸运。因为他们毕竟有法律来保护,至少他们可以免受肉体的疼痛,精神的侮辱了。可这个时代的学生真的就很幸运吗?
放眼望去,现在的大部分学生都是出生在九十年代后,他们又大多是独生子女,一家几代人呵护着他们,久而久之,过分的娇惯就成了现在家长的通病。再加上社会上“读书无用论”的影响,老师们真正管得住的学生又有几个?在这种说服教育不起作用,体罚学生又违法,有时甚至招来人身攻击的夹缝中,我们这些可怜的“臭老九”们对于那些不爱学习又不守纪的学生还能怎么样?只有是眼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其自生自灭。试问:这样体制下的学生又有几个能真正的成为国家的栋梁呢?
有时,我常常在想:为什么诸如鲁迅,巴金,钱学森之类的大家能够取得如此丰硕的成就呢?我不敢说是体罚造就了他们,但我敢说的是,如果他们生在这个没有体罚的时代,未必就能有今天的成就!有些看官读到这里,可能会说:那你岂不是提倡体罚?老实说,我不赞成过分的体罚,因为那样就丧失了教育的本意。君不见,就是在严禁体罚,社会法治日益健全的今天,我们的教师队伍中仍有一些泯灭人性,道德败坏的害群之马的教师在学生的脸上刻“贼”字,把学生毒打之后,还残忍地将学生从四楼扔下摔死,这些变态的体罚就不再是教育学生的一种方法了,而应该上升到法律的角度去对待,这和教育扯不上边。但我并不承认体罚还是有一定的教育作用的。不然,为何那句“不打不材”的古训还一直流传到今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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