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欣闻北京市出台严禁商业服务人员向顾客乱发“爷”脾气的规定,我不禁为此举由衷地叫好!
规定对商业服务人员的仪容仪表、服务礼仪、服务行为、服务用语均作了详细规定。一些曾让外国人、外地人不愉快的行为被严令禁止,如:心不在焉、含糊其辞或边回答边做与顾客询问无关的事情;用轻蔑或审视的目光扫视顾客;生拉硬拽、强买强卖;使用讥讽、嘲笑、挖苦、催促、埋怨语言等。由此,我不禁想起了自己在购物中所遭遇的“白眼”。
家境的拮据和工作的清贫,让我从小就对商店里那些琳琅满目,价格不菲的东西常常是望而却步。儿时的好奇,诱惑着我随父母战战惊惊地走进商场,去一饱眼福,这还倒好,因为那时我根本不懂什么叫“爷”脾气,更不明白何为“白眼”,就算是服务人员给了我一些蔑视,我却全然没有感觉。可如今早已长大成年的我,自己进商场或者是带着孩子和爱人进商场时,那种造人轻视的眼神简直让人受不了。凭什么呀?你卖东西,我买东西,用得着摆着一幅高高在上的样子吗?就因为我穿得寒酸一点,你至于那么自负,孤傲吗?再说了,你们这些人还不是靠我们这些顾客养活了你,你不但不存感激,反而这样对等你的衣食父母,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假如没有一个人来购物,你的白眼给谁看呢?
由此我想到了现在有些单位的门难进,事难办,话难说。一张简单的证明,不让你跑个三五趟不罢休?你拿着纳税人的钱,却不办实事,正事,你的良心就没有一丁点愧疚吗?如果我们的社会多一点这样的制度,每个人多一点热情,少一点冷漠的话,也就不会再出现这些不和谐的现象。那,建设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还会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