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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失恋

发布于:2015-11-05 15:20  ┊ 阅读  ┊  人参与  ┊ 文 / 黎宇清

  一

  L君曾经听我讲过不少的心底话,因为无别人可讲。现在他工作有一段时间了,多次看他的动态,总还是:喝酒,喝酒,喝酒,骂人,骂人,骂人……

  他倒确是一个随性自诩的人,曾经借了酒劲,正告我说:“老大,你们南方人,看着斯斯文文的,但就是不如我们北人潇洒……”如是云云。

  我听了并不辩解,只是说道:“来,干一个。”于是我们同拿起了酒杯。

  我之不辩解,却还有另一面的缘由,那便是:他讲的是对的,我是一个想潇洒而不敢的人,这确乎是一个不小的问题。我尝用过一个颇为晏JT小姐赞许的譬喻,来讲我的心思,是说:我心如野马,却失落了草原。

  然而与L君最要好的那一时,就是大三的上学期的那半年,我也是很潇洒的过活着的,至少自视如此。从济南交流回兰州月余,我教会了L君吸烟与台球,他则带着我喝酒。那时我为“失恋”所苦,痛彻心扉达月余,夜夜辗转,不能自持。

  忽的便是中秋,我对他说道:“老二,我们喝点酒去吧?”

  “走罢。”他用了这一贯的答法回复我道,遂而往后市去。

  有一家不错的卤肉店,然而只有卤肉,于是不去。只切了几两,到了间壁的一个餐厅,要了花生米,米饭,另几个小菜。然后呢?便自然是酒了。啤酒几杯喝下去,外面的喧嚣还一样清晰,于是L君很不满意,“什么酒?妈妈的!老大你坐着,我去买点干货。”他说道。

  “好吧,”我本是要醉的,又怕什么干货?于是很潇洒地答他道。

  未几,他提了一瓶“老村长”进来了:“什么啤的,太他妈娘了,咱们来这个!”

  于是清空啤的,来“老村长”,依旧一杯一杯地喝下去。但中间是隔开很长地聊话时间,并且愈益兴起了。于是“去她妈的况静”也出来了,“你还能不能喝?你个怂包!”也出来了……

  于是,店里面别人的说话声,店外人们的中秋节的欢笑与游戏,我们全听不到,看不到了。我们只有酒,只有“老村长”坐在村头树下叭嗒烟袋的斑斓幻像。还有,大约就是生活最他妈不是东西的感触了。然后,我们颤颤巍巍回到宿舍。我全身都软了,完全成了软体动物。L君呢?他是一向酒神自命,那么点酒,自是只在话上不在话下。扶我在椅子上坐定,他遂抱个盆出去洗漱了。

  我窘了。酒力不行,以后还敢写诗,还敢文人自命吗?我正在对自己的怀疑与对L君的佩服以及“老村长”的后劲中挣扎,却忽地听到“哒棱”一声,有什么碎了一地似的感觉,从不远的水房传了来。

  不妙,我想。于是由软体而至于半软体,终于约略可以挪移了。扶着墙走到水房,一看,阿呀,别的洗漱的人们这会都成了看客,正在围观墙上的破碎的洗面镜,地下的玻璃碴,以及歪斜在水槽边上的L君。

  简直无法可想。看客中的一个,过来说道:“他洗着头,忽然就一拳砸过去,真是吓了我一跳。”

  “额?不好意思,我们喝了点,今天过节嘛。”我应道。

  过个屁节!骂了一晚上的天上地下,又砸了一面镜,这还真是“过结”呢。

  当晚无话。第二天,跑县城,找玻璃店,按尺寸,划了一块玻璃镜带回来算是赔偿。

  下了车之后,两个人抬着一面大镜子从东头的校门到西头的宿舍,穿过了一个校园,游行于路人的目光中。

  ——回忆起来,我生平没有当过SB,倘使定要说有的,那么就是这次了。

  二

  后来,因为依然失着恋,我就还要抽烟,喝酒,以及打台球。

  “老二,抽口儿去?”我问道,并从烟盒里抽出一根“七匹娘”,向他递过去。

  “走,”他一面接过烟,一面同我出去。

  “要不,干脆敲两杆去,怎样?”

  “走。”

  于是,走。又是K8,又是K8,这家球厅的老板于我们都很熟习了:“来了?音乐自己放吧。”伊说道。

  “噢噢,好的。”

  ——但是,像这样由抽烟而演变为打台球的情况,并不多见,更多的是:

  “该吃饭了。老大,去不去吃饭,”依然靠在床头的L君问我道。

  “走。”

  “今天去哪家?二楼怎么样?”

  “走吧。”二楼是一家盖浇店,环境不错,然而菜油而至于腻,但只有“蒜苗炒肉”,我颇喜欢。

  吃完饭,走出来,不远就是几家台球厅。

  “要不?打两杆去?”

  “走。”

  每次打球一小时,需费烟约四根。

  “快两点了,还有张雨德的课呢?”

  “上个屁呀,说是“公厕(策)”,一条黄河他讲了一学期了——我快要收杆了。”L君奋然了,因为左撇子所以手更灵敏些的缘故吧,分明从我处学得的台球,他却老是赢过我。

  “明天,去爬萃英山吧,”失却兴味,我遂又有了新建议了。

  “好啊。再切一斤卤肉,带瓶老村长喝去。”

  这样一比照,我的建议变得干瘦而无味了。然而同样干而瘦的L君,这话语却仿佛油而胖的鲁提辖。我确乎记得很有些日子没有喝酒了。因此,去吧。萃英山就在不远,出门就可目及,也并不高。此时正是秋天,据说上偶有鹰,那么,草枯鹰眼疾,正好看一看去。我大约是绝少大三而未去过萃英山的兰大人了。

  第二天买好酒肉,提着走去,俨然“洒家”。日色正好,不很费力地就上去了。是一片平原,与江南的山极不同。秋草果真衰黄,然而没有鹰。一舍屋子伶仃立着,里面住着羊与牧羊人,屋前一堆酒瓶,蓦地想起苏武先生来了。

  铺毡饮酒,吃卤肉,吃桔子。日当正午,这在北高原的晴时,是不大让人舒服的,即使在冬天。何况现在还是仲秋。未几即醉。我很记得自己在草野上趴了有一时,在醉中犹觉得:我去,这大西北的草真尼玛硬,扎死我了!

  不知怎么回到醉中感觉颇远的山下的宿舍的。

  其后106及后来的717宿舍内部流行着一个传说:已经被扶倒在床上的某人的被窝里,传出过几次哭笑不分然而多半是哭的悲音。

  我至今犹拒绝相信这几个传说。L君一向是诚实的,然而,倘使这回恰是他偶尔的构陷呢?谁也讲不准。

  三

  我说过,这是最与L君要好时候的事了。后来怎样呢?依然抽些烟,偶尔还喝酒。台球,有一回特地回榆中去打过,也是同L君。然而,到底已渐不如那时要好了

  ——这也是事实,却是颇让人失落的事实。

 
 注:小说有虚构,勿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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