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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成龙“是否失节”问题初探

发布于:2014-12-24 15:28  ┊ 阅读  ┊  人参与  ┊ 文 / 闫卫星

  2014年9月,王儒林同志任山西省委书记后,山西掀起了新一股“廉吏于成龙热”,随着这股热潮的不断扩大,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于成龙的更多关注。在关注的过程中,有不少人抛出了这样的疑问:“于成龙的副榜贡生,是在明朝崇祯十二年中的,他是顶着这个明朝的贡生功名在新建的清王朝顺治十八年出仕的,在古人的观念里,参加明朝的科考,却在清朝做官,这算不算失节?因为清朝不同于一般的王朝鼎革,是异族入主华夏,在视华夷之辨甚于君臣之防的古代,这是有损清誉的行为。”

  就这个问题,笔者曾和数位于成龙研究方家探讨请教,在讨论中笔者更加深化了一个认识,那就是于成龙“并未失节”,而是以一种更为广博宏大的“气节”屹立天地之间,因为他吸收了中华民族儒道佛三家文化的精髓,突破了所谓个人名声的藩篱,以积极态度入世,走出了“小忠”的局限,心怀苍生,把“爱民如子”这句话真正落实到了他为官的每一处每一时,在为官20多年的生涯中,为多地数省的千万百姓顶起了“一片青天”,成为“兼济天下”的楷模,死后竟然让偌大的江宁城“万民痛哭罢市,绘像祀之”,“情至如此,夫复何求”,单就从老百姓对他怀念和依依不舍的这份深情上看,于成龙“忠于不忠”“是否失节”已经成为一个伪问题。更何况,于成龙所经历的明朝末期时代,腐朽的明王朝政权已是摇摇欲坠、苟延残喘,其肌体早已千疮百孔失去“造血”功能,治下的老百姓饱经战乱祸事颠沛流离,说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一点都不为过,人们早就对这个腐朽政权的统治强烈不满。无论李闯王大闹北京城也好,还是清王朝更迭也好,改朝换代已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老百姓期望过上安宁平静的生活是社会客观现实的需要,所以无论从民生角度看,还是从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安定性”选择讲,国家和人民都需要于成龙这样的官员。

  揽读史料,我们可以看到明确的记载,于成龙是读书的好料子,年纪轻轻约23岁就考取副榜贡生,这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成绩,但为何后来几次考试都未如愿,成绩优异的他正榜无名?对此,我向《于成龙本传》作者王振川先生请教,他说于成龙早早中副榜,还是比较顺的。后来几年,他考试不利主要是战乱灾荒的影响。我们再从明王朝末期的朝政的内部深层看,朝臣宗派斗争激烈、万历皇帝长期怠政,当局执政者的无能和各级官吏的昏暗贪腐无道,大力敲吸民脂民膏,终于引发了社会底层的反抗,各种战事接二连三,土匪恶霸空前增多,社会局势动荡不安。《于成龙本传》里就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说于成龙出生地来堡村“要筑堡而独于家不利”,在此情况下,于老爷子于成龙的父亲于时煌先生慷慨表态:“此堡当筑矣!”从这个故事上我们可推理出,当时永宁州腹地深山里的来堡村也不安宁,社会治安秩序很差,要不一个村庄也不会大张旗鼓地筑堡防卫。那么,作为士子的于成龙在报国无门情况下,他究竟该何去何从?清王朝建立后,延续明朝制度,认可明朝的功名,自然于成龙的明代功名在清朝本来是被承认的,尽管如此,于成龙肯定也有一定的思想压力,虽然他没有做过明朝的官,但毕竟当过明朝的子民,但后来为什么要侍清呢?王振川等多位于成龙研究专家均认为他是着眼于拯救百姓,恢复太平,不是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这是他出仕的根本所在,从这个角度看,他不能算失节。

  中共山西省委《前进》杂志社的王毅鸣先生在他的《论于成龙精神及其现实意义》中也这样写到,于成龙出仕至少面临三大压力。顺治末年,随着清统治范围的不断扩大,清廷亟需大批汉族知识分子充实基层政权,遂放宽政策多方延揽人才,选派明末有一定功名的人士到新攻占的地方任职,这就为于成龙走上政治舞台提供了一个意外的机遇。面对这迟来的机遇,于成龙却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一是民族观念的压力。即儒家学说中“夏夷君臣之辨”的观念,为异族统治者服务是否违背了儒家的忠孝节义观;二是社会风险的压力。所去的南方县份既偏远落后,又战乱未止,在一般人看来,基本人身安全都没有保障,何谈升官发财、光宗耀祖;三是家庭责任的压力。当时于成龙已44岁了,作为一家之主,上有老母下有妻小,家庭尚属温饱,正宜阖家团圆安享安乐生活,而背井离乡,蹈险履危,智者所不为也。因此,当他揭选(以抽签方式)为广西罗城知县后,竟然“亲者不以为亲,友者不以为友,自觉面目可憎”;已做官的同年学友也“慷慨仗义,反复开明粤西非吉祥之地,素知成龙家食尚可资给,力劝勿往,以缴凭(辞职)为高见”。面对大家的一致反对,于成龙没有动摇,“私心自揣,读书一场,曾知见利勿趋、见害勿避古人‘义不辞难’之说何为也!”他依然坚定地选择了为治国平天下的信念而奋斗的人生归宿。

  应当指出,这一选择与他同时期持反清复明态度的思想家顾亭林先生提出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主义精神是殊途而同归的。赴任前与学友辞行,他说:“我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誓毋昧天理良心四字!”朴实的语言掷地有声,充分表达了我们民族知识分子位卑未取忘忧国,以天下为己任的高尚的社会责任情怀。可见,尽管有这样那样的压力,于成龙还是最终以“个人名节”服从于“天理良心”,选择了“为民请命”。

  事实上,于成龙从顺治18年出仕至康熙23年病卒任上,历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巡抚、总督等职,在24年的官宦生涯中,无论官职大小、身处何时何地,面对何事何人,都能从真诚关心百姓、切实改善民生的强烈责任感出发,敢于直面突出矛盾,敢于触及难点热点,敢为别人所不敢为不愿为,而决不因循推诿、明哲保身,其诚心实政、勇于负责的为政态度突出鲜明,一以贯之。比如在合州严拒上司索鱼,在黄州为平盗只身潜入强盗窝,在福建为救所谓“通海冤案”的千万百姓叫板康亲王,都表明了于成龙把个人安危置之度外一心只为百姓的鲜明立场。更难能可贵的是他在罗城操练民兵,在直隶私自开皇家粮仓赈灾,都是严重违反清廷条律的,有砍头的危险,可见在于成龙心里,老百姓的分量更重,重到大于他一己的荣辱恩怨和卿卿性命。

  一个把清廷条令抛在一边全然不顾,一个愿意提着脑袋用自己的“死”换取无数老百姓“生”的人,你能说他是失去了“民族气节”?所以,无论从历史的角度看,还是从现实的意义讲,于成龙积极出仕是“大忠”,而非“愚忠”,是忠于“天道”和“人道”的,是顺应了“天理良心”的。

  

责任编辑:古岩 作者文集 作者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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