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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精太快”广告与文学媒体的交媾

发布于:2013-04-18 10:29  ┊ 阅读  ┊  人参与  ┊ 文 / 闻明刚
编辑按语:在编发闻明刚作者这篇文章时,编辑一直在考虑,发还是不发?因为,文章中所指出的“射精太快”的广告现象,在忽然花开文学网是存在的,一度时期,甚至还很严重,几乎每天都能看到。发这篇文章,无疑等于是在扇自己的耳光。但是,从现实考虑,从尊重作者考虑,从网站的长久发展考虑,编辑还是决定编发这篇文章。

其实,我们也知道这种广告很不雅观,但是,迫于网站生存压力,我们一直在做百度联盟投放的广告,尽管这种收入甚微,对于网站来说是杯水车薪,但是,多一点收入,就为我们减少了一分压力。从网站长久发展考虑,我们不拒绝广告。但百度联盟广告是随机的,也就是说,在忽然花开上出现的广告,不是我们能做主的,甚至可能也不是百度联盟能做主的。前几年,我们曾经做过这种广告,因为是建网初期,网站人气较少,广告收入有限,所以,我们曾经取消了这种广告。但是,随着网站的发展,注册作者和发表的文章越来越多,原有的空间已经无法满足网站运行要求,因此,我们增加了网站空间,但运行费用也随之增加。目前正在考虑购买拥有自主权的后台系统,届时网站功能将更加完善,但版权费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迫于生存压力,我们又重启了百度联盟广告,所以,也就出现了“视觉污染”现象。这也是我们的无奈。最近,省作协到宿迁调研举行座谈会,编辑作为民间文学网站代表参加了座谈会,在座谈会上,省作协书记处书记王朔表示,省作协将考虑对忽然花开文学网给予资金扶持。如果忽然花开能够得到省作协的资金扶持,那么,我们会考虑终止百度联盟的广告投放,还读者一个清静,也还忽然花开一个清静。作为民间文学网站,生存是比较艰难的,忽然花开文学网作为纯文学网站,生存尤为艰难,但是,因为怀着对文学的梦想,所以,忽然花开一直在坚持,而且,还会继续坚持下去。我们衷心希望,企业和社会有识之士能够向忽然花开伸出橄榄枝,在我们网站投放清纯的广告,或注入资金资助忽然花开建设发展,为文学事业贡献出一份心意和力量!

  因作者写作技能的差异,文章水平或有高低之分,标题也有俗雅之别。另一缘由,也因“文无定法”之考量:写什么或怎么写,无须拘泥,作者应有自由选择的权力。只要无损或诽谤他人,更不必担心有官司之虞,所以我也就由了性子,拟定了这个俗气不堪的标题。

  “由了性子”,并非胡侃乱写,本文标题虽然庸俗,但基本板块和意欲表达的中心思想还是明确的。板块一,是“射精太快”广告。板块二,是此类广告与文学媒体的关系。“射精太快”广告,泛指所有“治疗射精太快、阳痿早泄、淋病”等性药广告。与文学媒体的交媾,不难理解,是指此类广告与文学媒体(包括纸质媒体和网络媒体)业已建立相互纠缠、亲密暧昧的关系。

  一直认为,文学媒体应该是一块纯净而圣洁的精神领地。不期然,这块貌似圣洁的领地现已长满了“招商”、“投资”、“性药”等广告的“杂草”。碍于这些“杂草”的强势招摇,左看,右看,都无法让读者专注于文学本身。根据色彩心理学原理,十次以上无意识目视某一标的,将会转换成长期有意识的心理感应。作为一种信息,类似“射精太快”的广告意欲锁定的客户,当然是性功能有障碍的男性群体。但对于女性读者,强迫(也算无奈)目视这类广告,肯定是视觉污染,尤其是那些令人作呕的“生殖器疱疹、淋病”等图片广告,阅读快感瞬间会荡然无存。

  当然,既然是公众媒体,就是聚焦的平台,同时也会成为广告投放的窗口。但文学仰或纯文学媒体毕竟有其特殊性,也局限于一定的阅读群体。对于性药广告,倒不是说我等男性“文化人”都性功能良好,或讳疾忌医,实在是为女性读者有所顾忌。因为文学媒体,毕竟不能弱化其文学性和审美性。

  时下,纯文学媒体的生存是艰难的,这是不争的事实。尤其是无政府资助的民间文学媒体(或称文学发烧友媒体,譬如一些文学爱好者创办的文学网站、刊物等)。生存的艰难却又异常坚定的存活,其创办者执着的精神则难免令人钦佩和感动。

  但执着的精神并不能解决刊物发行、网站维护、开展征文活动等所需资金的来源。那么,发布一些收费广告也就成了创办者简单而强烈的诉求,尽管广告费会少得可怜。因这种诉求的迫切性,创办者对广告内容的选择,无疑也就泥沙俱下。

  据对《起点中文网》、《榕树下》等知名文学网站运行现况的了解,出售广告位和有偿阅读、图书销售是其重要收入来源。待网站取得一定影响后,资本的介入也会对网站运行起到一定的助推作用。如盛大文学对《起点中文网》、《榕树下》、《晋江》等文学网站的战略性注资。抛开运营机制、营销策略不论,文学媒体若想获得长足发展,根本上还是要秉持文学本身的固有特性。唯如此,才能留住并增加更多读者,提升点击量,扩大影响范围。和任何商业载体一样,文学媒体的发展和壮大都有一个持续和不断优化的过程,尽管这个过程中会遭遇异常煎熬的黒夜。但既在旅途,又何惧风雨。保持平静的心态和正确的基本面,一不小心“玩大”也不是没有可能。

  文学毕竟是一种精神层面的东西,也必然将承载一些社会责任和道义教化功能,即便是“玩”文学,也不能摈弃文学必须固守的本源精神。文学媒体,在未获得社会资助或建立盈利模式之前(创办者一定不拒绝建立好的盈利模式),刊登一些广告,以收养文,本可理解。但对于广告内容的取舍也是必须的。就像小区花坛里的花草,能美化环境的扶植之,有碍整体美感的修葺之。

  对任何文学爱好者来说,能让我们持续关注的某些文学媒体,一定有其值得称道的可贵品质。它更像一位娇羞貌美的圣女,任何不洁的侵蚀都是让人难以接受的。

  我们宁可一起伸出援助之手,也不愿让“射精太快”这种共厕广告将其包养,更不愿工棚式的性饥渴,与之肆意交媾。

  问题是,握有话语权的文学媒体的主事者,不知会否有此同感?

  

责任编辑:池墨 作者文集 作者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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